公然索贿、擅自挪用资金……横行乡里十余载的村霸书记如今怎样了?
“董云新不但被开除党籍,还被判刑了!”
2018年1月,兰溪市赤溪街道插口村原党支部书记董云新,这个操控权力十余载,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黑书记”被惩处的消息不胫而走,村民们奔走相告,拍手叫好。
行事霸道,“村里工程他说了算”
“最近手头比较紧,借点钱给我周转下。”2012年,董云新以借钱为由,公然向承做村办公楼工程的张某某索要8万元。
“名义是借,实际是硬要。”因为怕在结算工程款时被“找麻烦”,出于无奈,张某某不敢耽误。
为何董云新有这般底气?
2010年以来,插口村办公楼建设、文化礼堂建设等项目纷纷上马,董云新独揽权力,在承包商中形成了“村里工程他说了算”的共识,也给他索贿带来了“机会”。
收到张某某的8万元后,心满意足的董云新在工程完工后表示:“张某某的工程款先算,其他的放放。”很快,张某某顺利拿到了工程款。
更让人咋舌的是,董云新甚至为索贿资金来源“出谋划策”。“来结算工程款时,工程量多增加5万元。”承做文化礼堂工程的章某某对其“意图”心领神会。2013年7月,通过抬高预算工程款的方式,董云新又成功套取了5万元集体资金。
作为“回报”,章某某又顺利承揽了户外宣传栏制作等业务。
“他是村书记,我不敢多问”
2012年,京兰文化园项目落户插口村,征地款、青苗款由村里统一发放给农户。2013年,因土地征用事项未达成一致,几个农户因故一直未领取土地征用款,征用款暂时存放在村集体账户上。
得知详情的董云新,面对村集体账户上的大笔资金,又动起了歪“心思”,多次明目张胆编造谎言,以村集体急需用钱为由,绕过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挪用大笔村集体资金。
“村里要用钱,把账户上的钱借出来用一下。”随后,董云新以村里用钱为由,顺利从村集体账户上分三次挪用土地征用款18万元,用于个人进货、归还个人债务等支出。
“他是村书记,拿钱的理由是村里有用,我自己也是村班子成员,不敢多问。”在接受组织调查时,经手此事的原插口村村委徐某平说。
“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有一笔土地款从你的账户走一下,但这不是你的钱,等钱到账就转给我。”2013年1月,因生意资金周转紧张,董云新想到了另一个来钱的办法--以村民的名义虚报土地征用面积,套取征用款。
“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接到村书记的“指示”后,村民徐某某没敢多问,对这笔“走账”资金的名目和用途完全不知情的他,只能答应。
“在徐某明征地补偿中给我套取3.8万出来。”同时,董云新“交代”村会计洪某某以多丈量的方式增加徐某明被征用土地的面积,为虚报套取土地征用款做周密的安排。
就这样,又一笔3.8万元的土地征用款被成功地虚报套取出来,落入董云新的口袋。
工程承包乱象丛生,集体资金大肆挥霍,老百姓怨声载道。面对大家的质疑和不满,董云新公开扬言“我不怕,你们随便告!”
“我为村里办了那么多事,你们为什么找我麻烦?”面对调查询问,董云新振振有词。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他无话可说。
2017年6月,董云新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违纪违法行为3大类10小项14次,被开除党籍。2018年1月,董云新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案件警示:
本案中的董云新,是典型的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土皇帝”,从村民批基建房、征地补偿到工程承包,他利用干部身份,独揽大权,想方设法向老板索贿、费尽心思侵占集体资金。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要时刻谨记用权不能“任性”,绝不能把权力当成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中饱私囊的工具,更不能搞权钱交易、将权力凌驾于党纪和法律之上,要始终以为群众谋福祉为己任,以实干帮民解忧、带民致富、为民谋利。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