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的钱明明用在村集体上,为何村干部还是被集体处分了?
“当时一大堆工程款等着支付,镇里又一直催着清算暂借款,等着我这个当家人拿主意,以为村班子集体商量过的,就不算是钻空子,不会有什么问题的。现在想想,真的是自欺欺人呀。”
近日,在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彭宅村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干了半辈子村支部书记的倪祖明接过处分决定书时,是又悔恨又惭愧。
事情还要从2015年说起。
糊涂村支书 为解困难施“巧计”
2015年4月,彭宅村采用包清工方式开始村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工程所需的石粉、黄砂等材料由村里自行采购。随着工程的推进,陆续产生大量支付款项。而因施工造成雨水管道不同程度损毁,考虑工程安全性,村里便一并予以修复,但该笔修复资金需村里自行负担。再加上工程需要征用邻村的部分土地,这些必须由村里自行买单的土地征用费都以暂借款形式挂在村账上。
大量的工程支付款纷至沓来,让本来经济收入紧张的彭宅村很快就陷入财务困境,额外的工程费用更是雪上加霜。层层压力像一块石头压在村支部书记倪祖明、村委会主任陈招坤的心头,更让他们焦急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2016年初楚门镇即将组织对各村财务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当时想的就是赶紧要想个办法,赶在检查组来之前把挂账给做平了。”重重压力让倪祖明、陈招坤“急中生智”,2人竟萌生了“借污水工程名义套取资金”的大胆想法。
自以为找到了“出路”的倪祖明、陈招坤立即召集村班子进行碰头商讨,大家一拍即合,很快这个想法就通过了。村班子于2016年2月5日以村民林某某购买污水管网材料款的名义,一次性套取村集体资金155684.96元,存入村委会副主任倪宗云的账户,其中56724.79元用来清理村级挂账,用于支付将之前垫付的各类工作经费、污水工程开支及年底村务,剩余的98850元未经使用存放转存到村集体账户。
当然,在村两委的“默契”配合下,彭宅村顺利通过了镇检查组的专项检查,一切似乎看起来天衣无缝。
一张注销银行卡 成了调查突破的关键
2017年9月,玉环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彭宅村上届村班子借污水管网工程骗取财政补助并被班子私分。骗取还私分财政补助,问题线索指向非常明确,这里面可能大有“文章”,玉环市纪委立即指令楚门镇纪委开展初步核查。
两年前的工程,从何入手呢?调查组首先找到了当时负责工程监管的原村委副主任倪宗云。
“你们说的是什么钱,我不知道呀,我就一个信用社账户,不信你们去查”。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倪宗云主动带着调查组调取了自己的银行交易记录。的确,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流水,既没有大额不明转账,也没有村级账户往来的痕迹。
言辞凿凿的举报人,一脸无辜的涉事人,无法查证的银行卡……调查似乎陷入了僵局。
“你确定没有其他银行账户了?”“那你有没有注销掉的账户?”
“这个,这个我不太记得了”没想到调查人员的随口一问,却让原本淡定的倪宗云变得不那么淡定了。
“那我们再去一趟银行”,调查组当机立断,当即决定再去一趟银行取证,而此时的倪宗云已是神色慌张。
很快,一个倪宗云名下使用不到一年就被注销的银行账户,一份详细记录着倪宗云和彭宅村“秘密”往来的银行流水摆在了倪宗云面前。
“这张卡是村书记让我去开的,这里面的钱都是给村里用的。具体怎么用我也不知道呀!”倪宗云的回答令调查组为之一惊。
随着这张记录着“秘密”往来的注销银行卡重现,接下来的调查取证也变得水到渠成。调查组立即找村书记倪祖明谈话。
村两委任意妄为,村监委竟“隐身”了
“这笔155684.96元的钱,是村里借用污水管网工程材料款的名义套出来的。这些都是班子集体决定的,村监会也是知道的。”面对一目了然的银行流水,倪祖明一五一十地交代事件发生的始末。
“你当时在商讨的时候有没有反对?有没有制止?”调查组随即找到了村监会主任余建钢了解情况。
“那会儿自己对村监会的职责也是一知半解,觉得书记、主任的提议也是为了村里建设,大家都没有反对,我一个人就更不好说什么了。”在调查组详细解读村监会应承担的监督责任后,余建钢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严重失责。
在对村两委开展调查谈话后,调查组坚决不放过案件发生的始末细节,继续找到直接经办人员——村会计黄林芽、出纳罗美丽深入了解。“书记、主任让这么做,就这么做了。这笔钱怎么来的,用到哪里去,我们是不知道的。”面对调查组的连连发问,他们一问三不知。
2018年5月,经楚门镇党委决定,给予倪祖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余建钢、倪崇义2人党内警告处分,对黄林芽、罗美丽2人予以诫勉谈话;原村委会主任陈招坤为非党人员,由于2017年5月后村级换届之后未当选,给予全镇范围通报批评。
执纪者说
本案中,无论是“急中生智”的村书记、“顺水推舟”的村监会、还是稀里糊涂的村财务人员,可以说他们倒在了既“无知”又“无畏”的怪圈里。
从近年农村涉纪信访、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中发现查处的违纪案件来看,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与不知晓党纪条规、不知晓自身职责有着直接关系。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让制度的笼子通上“电”,决不能让村干部手中的“小权力”演变成“大腐败”。
(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