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买单的一餐让他受了处分
“下周六帮我在饭店排一餐中饭可以吗?”2018年5月11号下午,时任宁波市国土局鄞州分局塘溪国土所副所长的蒋一波在微信上向屠某某发起了会话。
屠某某是鄞州骏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蒋一波在边坡治理工作上有过来往。
“吃顿饭花不了多少钱,屠某为人一直比较爽气,何不顺水推舟让他请客埋单。”蒋一波的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小事一桩,兄弟,包在我身上!”果不其然,没过两分钟,屠某就“客气”地给出了答复。
转眼约定的日子到了,蒋一波在屠某订好的包厢里请朋友吃饭,花费1800元,吃完饭蒋一波便和朋友径直离开了。
事后,屠某没有立即结账,而是按照每年年底一次性与该酒店结算的惯例,将此笔餐费进行了挂账。
不想这餐饭吃完还不到三个月,屠某就因涉嫌非法采矿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听到这个消息,联想到曾让屠某为自己的私人消费买单,蒋一波的心里开始七上八下,想尽快找办法弥补。在知道那笔餐费仍处于挂账状态后,他悄悄赶至饭店,自己刷卡结清了餐费。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2019年2月,鄞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过程中,发现了蒋一波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并将其移交至鄞州区纪委区监委。
经审查发现,蒋一波在担任宁波市国土局鄞州分局塘溪国土所副所长并主持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管理对象预定包厢并支付其个人请客吃饭费用;违反廉洁纪律,通过微信向管理对象推销其朋友母亲自产的13斤手工茶叶;违反工作纪律,组织领导不力,未能有效履行职责,造成损失。2019年8月1日,经鄞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蒋一波被给予警告处分。
“平日和企业主关系不错,想当然地认为和他们之间有点小小的‘经济往来’算不上什么违纪的‘大事’,因而放松了自我约束,将纪律规矩忘在了脑后。最近一段时间,我是又担心又后悔,每日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深感愧对组织愧对单位。”谈到自己的违纪事实,蒋一波悔恨万分。
“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管理服务对象之所以愿意心甘情愿地买单,主要是想要利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来捞取更大的利益,党员干部如果不能管住一时之私欲,必将逾越“亲清”的界限,被“免费的午餐”所“围猎”,最终被消费掉自己的政治人生。(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