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型国企沉浮的背后
——古井集团高管腐败窝案剖析
“古井集团”,曾是一个承载着无数辉煌的名字。
它曾拥有1万余名员工,是集酒业、酒店业、房地产业为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它也曾打造了“古井贡”这块金字招牌,成为中国股市中的风云标杆。
然而,在这些耀眼炫目的光环面前,以原董事长王效金为首的企业高管人员却因信念产生动摇、作风日渐霸道、私欲悄然膨胀,造成总额达到1亿元的国债投资损失,偷税高达15355.4万元,公司股价连创历史新低,被戴上了“*ST”的帽子。
2009年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效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原材料采购、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企业经营、资金拆借、广告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07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权力过于集中,使其目无法纪、铤而走险
“王效金就是古井,古井就是王效金,效忠王效金就是效忠古井”
权力过于集中,是一些国企高管落马的主要原因之一,王效金也不例外。
从1985年担任古井酒厂厂长起,王效金20多年来一直身居“一把手”的位置。2000年以后,在各方对王效金问题的反映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组织上仍没有对其进行及时调整。究其原因,无外乎“古井是利税大户”、“王效金是能人办企业”,怕挫伤了王效金的积极性,结果却导致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
据办案人员透露,王效金在案发前的几年中,从不到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甚至无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出现腐败现象在所难免。
在古井集团内部,作为集团最高决策机构的董事会,在案发前已有3年没有召开,董事不“懂事”、董事不议事。制度虽有,却都形同虚设,一切均由王效金及其亲信说了算。
古井集团每年需采购3亿元的酒类包装材料,集团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郭新民依仗与王效金的关系,视采购制度于儿戏,哪个供应商给的贿赂多就用哪家的材料,甚至为了捞取更多的好处,不顾生产销售的实际需要,随意增加采购量,导致包装材料严重过剩,要建新仓库来储存,给集团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调查组后来查明,郭新民在任职期间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80余万元,另有家庭财产288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王效金就是古井,古井就是王效金,效忠王效金就是效忠古井。”这是王效金在公开场合说过的话。
王效金等人不是把自己当做企业的管理者,而是把自己当做企业的拥有者,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这种错位的思维模式,也使得王效金等人听不得半点反对意见。
此外,由于王效金头顶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等耀眼光环,集团其他高管认为谁也不敢查他,所以越来越有恃无恐。王效金等人为了给自己留后路,日后能继续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便抓住一切机会,疯狂地攫取金钱。
管理名存实亡,使其有机可乘、贪婪成性
一名驾驶员只因说了一句“古井酒现在喝了头疼”,便被恼羞成怒的王效金责令下岗
企业管理,曾经是古井集团引以为荣的资本之一,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都通过了权威部门的相关认证。然而,随着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张,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规章制度华而不实,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给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带来了可乘之机。
此外,公司管理层还存在着严重的家长式管理作风。一名驾驶员因为说了一句“古井酒现在喝了头疼”,便惹恼了王效金,立即让那名驾驶员下岗。
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诸侯割据”,各管一方,加之集团内部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久而久之便造成工作的情绪化,利多多干、利少少干、无利不干。
在查处王效金问题的同时,省纪委调查组发现,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兼古井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李运杰、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刘俊德等一批集团高管也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后查明,王效金、李运杰等10名古井集团高管,长期把持古井集团重要岗位和重要部门,控制着基建工程发包、原酒及包装物资采购、市场开发、广告投放、资金调度等权力,并以此作为自己聚敛钱财的手段。该案涉案人员涉嫌收受贿赂共8000余万元,其中王效金受贿逾千万元,受贿500万元以上的4人,300万元以上的2人,100万元以上的3人。
王效金曾对其下属说,年纪大了,政治上没指望了,还是多挣几个钱养老吧。早在1998年,王效金便与四川某原酒供应商李某某约定:每向古井酒厂销售一吨原酒,便送给王效金500元回扣。后来,李某某提议提高原酒价格,并许诺提成由每吨5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吨2000元人民币,王效金同意并安排提高散酒价格。仅此一项,王效金就收受56.6万美元。
监督缺位乏力,使其胆大妄为、飞扬跋扈
“古井集团的监督约束机制形同虚设。在古井,谁敢监督我?”
由于王效金等高管在集团的特殊地位,使他们长期处于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
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中心,董事长(厂长)处于企业的中心地位,企业的生产经营、人事调配和日常管理权都掌握在他们手中,企业党委、纪委以及监事会成员往往对“一把手”言听计从。大权独揽的王效金霸气十足,如委托理财这样涉及几亿元资金的大事,集团党委书记居然毫不知情。即使偶尔临时动议开会,王效金也首先发表个人意见,使其他与会人员只能附和,别无选择。
作为企业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是名正言顺的。但是在古井集团,“监督”二字可谓有名无实。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但职代会什么时候召开、如何召开,全凭“一把手”一句话,根本起不到民主监督的作用。至于一般职工群众,更无法了解企业经营管理信息,也就无法监督。
连王效金事后自己也承认:“古井集团的监督约束机制形同虚设,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尤其是对我和古井的高管人员,这种约束力更是如此。在古井,谁敢监督我?”
在这种情况下,王效金等人日渐独断专行,听不进也听不得不同意见,“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