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着力推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山东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印发《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教育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总体要求、方法步骤;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经常听取汇报,多次作出批示:“要善始善终搞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
该省对此次教育活动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省里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协调会和3次各市分管查办案件工作副书记会议,部署、总结教育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动员部署。
此次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总结工作,查摆问题,认真整改,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从事查办案件工作干部的业务水平,使其进一步增强四种理念:服务大局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人为本理念,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意识;依纪依法理念,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程序意识;安全文明理念,牢固树立办案首保安全、安全决定成败意识,确保办案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全省各地把学习作为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首要任务,虚功实做——
枣庄市针对全体办案人员处于办案关键时期的实际情况,以轮训的方式进行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烟台市组织3次集体学习,组织案件检查室开展了2次专题讨论,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
淄博市注重学用结合,开展办案工作情况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0余篇……
解决问题的前提是找准问题。
该省各地对近年来的自办案件特别是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空当,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一查思想认识,看是否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二查领导重视,看主要领导是否把办案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三查制度建设,看办案措施使用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执行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到位;四查具体环节,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初核等问题。
东营市采取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等措施,组织办案安全大讨论,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局面;威海市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等形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40条,扩大自查工作的群众基础。
与此同时,各地坚持领导查与办案人员查相结合、集体查与个人查相结合、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莱芜市纪委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座谈会,结合分管工作,带头开展自查。临沂市征求检察、审计、公安等工作联系或办案配合较多单位的意见,深入县区调研,整理出需整改的问题26个。
据统计,在自查阶段,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出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办案程序、硬件保障、队伍素质等7个方面的问题228个,征求意见建议298条。
整改是整个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
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责任,把整改任务落实到领导、分解到岗位、细化到个人,保证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不适合在办案岗位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整改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并且坚持高标准整改,把整改作为改进办案工作的重要机遇,不断提升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潍坊市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颁发办案资格证书,规定没有资格证书不得参与办案。菏泽市充实办案人员50名,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纪委主要领导还主持召开全体办案人员会议,把需要整改的问题细化分解,确保整改真正落实。
截至目前,全省共整改问题203个,整改率达89%。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增办案人员编制17个,充实办案人员122人,新增办案设备175件,新建办案制度79项。
日前,山东省纪委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办案工作的意见》等3个文件,针对办案工作每个环节查漏补缺,形成依靠程序规范办案行为、体现依纪依法、实现安全文明的良好局面。
该省针对教育活动中自查出的制度建设滞后、执行不力、缺乏刚性等问题,狠抓制度的学习、创新和执行。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培训,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推进制度创新,围绕案件检查各个环节建立一批新的制度,各市平均新建办案工作相关制度5项。
济宁市出台《案件检查业务流程》、《办案安全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从初核、立案、调查、处理、移送等各个环节推行流程管理,并且注重制度质量,按照科学严密、有效管用的原则,着力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力求简明,便于执行。
同时,该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夯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基础。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办案工作的意见》规范了办案程序,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加大对基层办案保障性投入,改善办案条件和安全设施;加强基层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加强对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提高基层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