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紧抓查办案件工作不放松
山东省烟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严查违纪违法案件正党风、促发展、保稳定,有力推动了全市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坚定不移抓办案——
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
2008年9月12日深夜,在山东省烟台市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密切配合下,该市轻工集体联社原主任王某某夫妇在外逃3个多月后,被追缉归案。
3个月后,王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5月,王某某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人民币900万元。该案共收缴和追回违纪违法资金资产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这是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查违纪违法案件的一个缩影。
2007年11月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464件,其中大案要案553件,涉案金额和挽回经济损失均超过亿元的案件2件;结案24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8人。
该市建立了联合办案机制,市、县两级党委都成立了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坚持牵头不包办、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既各司其职,又协同作战,优化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在线索交流、配合办案、案件移送、整合力量等方面建章立制,提高了组织协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该市先后查办了烟台供电公司原总经理孙某某受贿案、栖霞市政协原副主席姜某某挪用公款案、烟台市大沽夹河管理处挪用专项水利资金窝案、烟台虹口宾馆改制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坚决有力办成案——
不断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
在查办烟台虹口宾馆改制案件中,烟台市纪委联合检察、审计等部门成立专案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账目进行审计,各执纪执法机关和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短时间内顺利突破了案件,虹口宾馆原总经理杨某某等8名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案手段有限、办案力量不足、办案保障不力,是制约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的三大瓶颈。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立足当前条件,创新思路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破解办案难题。
牢固树立初核工作“五种意识”。强化时间意识,对线索比较具体的案件,快报快批快查快立,缩短初核时限;强化保密意识,一般采取外围秘密初核方式,力争在案件公开前获取关键性证据,减少办案阻力;强化证据意识,围绕关键问题调查取证,形成严密的证据链,立足于“零口供”定案;强化效率意识,制定详细的初核方案和应急预案,抓住主要问题和关键人物,坚持因人因案施策,提高成案率;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办案工作标准和办案人员职责,调动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用好现有办案手段。适时使用建议停职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暂予扣留封存违纪材料、查询冻结存款等措施,获取有效证据。对不属于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对象的组织和个人,按规定提请公安、审计、税务等专门机关协助调查。
同时,整合系统办案力量。推行划区协作办案制度,整合乡镇和“两直”部门纪检办案力量,对协作区内发生的重大案件进行查处,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建立办案人才库,从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选拔了30名懂办案、有专长的同志,为查办大案要案储备了力量。建立系统内部配合办案制度,统一调配人员,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
坚持不懈办好案——
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查处失职渎职案件231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90件;
围绕保障民生,查处侵占专项资金和集体资产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03件,查处教育系统经济违规案件152件,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案件51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围绕重点领域和环节,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86件、商业贿赂案件137件、涉及“小金库”案件18件;
……
烟台市纪委、监察局自觉把办案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反腐倡廉中心任务中去把握,在排查线索时,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优先查处那些影响大局工作的案件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配合与服务中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在查处案件中,充分考虑办案影响。把查办案件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等因素结合起来,既有效突破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从维护大局的角度出发,减少办案给社会和有关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
对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的案件,分清轻重缓急,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处主要涉案者,尽量教育和挽救一批干部;对涉及企业的案件,既坚持查清问题,挽回损失,又注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该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第一要求,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和手续,建立完善了《案件检查工作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办案行为;严格落实办案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每名办案人员,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行“一案多报告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把办案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源头防腐工作。
该市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多起企业改制中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后,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了规范改制工作的检查建议,并制定了《关于对在企业产权变动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办法(试行)》,有效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发生,对全市查办同类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王本利 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