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主任甘华违纪案剖析
春风得意,弄权术巧获私利
甘华原在某国企工作,后通过机关干部选拔考试于1990年考入县人事局工资股工作。“由于工作原因,吃请较多,与我原来在企业工作时很不一样。”甘华在忏悔书中如是说。
后来,由于工作出色,甘华被调整到专业技术干部股任股长。从2000年开始,一些学校为了顺利办理教师职称聘任等手续,纷纷宴请甘华,有的还送上几百元的“红包”以求关照。这让甘华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权力与地位带来的好处。
甘华自认为对这些学校帮助挺大,不仅来者不拒,甚至还将个人的消费发票拿到一些学校和单位报销。
张某某自1986年起一直是某国企的临时工,2007年1月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2008年9月,张某某找到甘华帮忙,想要增加原来做临时工的工龄,甘华推称此事不好办。几天后,张某某托人给甘华送去了3000元。甘华收下钱后立即为张某某办理了工龄增加手续。
2008年初,某单位需办理7名新进职员的人事代理相关事宜,甘华佯称该单位2008年度只能安排2个名额,而实际上人事代理并没有名额限制的规定。3月,该单位派人送给甘华2000元,请求给予关照。甘华收下后,便为该单位办理了7名新进职员的人事代理手续。
心理失衡,为敛财变本加厉
2003年3月,甘华改任县人事局流动调配股股长兼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甘华看到同在机关工作的同学相继当了局长、镇长,身边不少同事也得到了提拔,只有自己仍是个小股长,心理慢慢开始不平衡了。
随着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完善,人事服务管理日趋重要。“如果能利用好手中职权,不仅可以从中谋利,还可以在领导面前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功劳。”抱着这样的心态,甘华开始玩起了权术——
瞒天过海: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县人事局规定本县国家工作人员辞职后,所领取的部分辞职费将用作人事代理费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林业局某干部2007年10月辞职,并领取了辞职费。为能够办理人事代理,以续接社保和医保,同时又免交辞职费,其亲属送给甘华7000元,委托后者全权办理。甘华推辞一番便欣然笑纳,并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
县医院医生张某办理辞职手续后,申请挂靠县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以延续工龄、社保、医保。由于张某未缴纳辞职费,县人事局不同意办理。2009年上半年的一天,张某的亲属送给甘华6000元,请求给予关照,甘华收下了。过了一段时间,甘华擅自为张某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并且免收了辞职费。
面授机宜:2005年4月的一天,某局下属企业驾驶员陈某找到熟知政策的甘华,请教怎样才能通过县编委会的审核,从而被该局所属站所聘用。此前陈某申请聘用一事已被县编委会否决。甘华的一番密语,令陈某恍然大悟:以驾驶员身份申请不易通过审核,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申请才是关键所在。临走时,心怀感激的陈某将事先准备好的1000元送给了甘华。此后,陈某重新准备了申报材料,并交给甘华。甘华则积极为其整理相关材料,并提交县里有关会议研究。4月底,陈某顺利通过审核并被正式聘用。8月,甘华为陈某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
无中生有:按照规定,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是大中专毕业生、技术人员等各种人才。在具体经办人事代理工作中,甘华为了突显个人业绩以确保主任职位,故意降低门槛,擅自扩大人事代理范围,把一些无文凭、年龄较大、工人身份等不符合办理人事代理条件的对象也纳入了办理范围,并与县机关社保中心人员勾结,使这类人员享受社保和医保。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甘华收受有关人员所送人民币共计6000元,并为这些人员制作了虚假的人事代理档案。
东窗事发,悔晚矣空余长恨
案发后,甘华曾坦白:“随着调查的深入,我所做的所有违规违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我自己都瞠目结舌。毛主席说过,‘吃吃喝喝,绝不是小事’,我现在才明白这个道理。正是因为在工作中经常接受吃请,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以致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确实应该更加深刻地审视自己,反省自己,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此案发生后,针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制度缺失、监管不严、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政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抓好清理整顿。与此同时,该县加大工作力度,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之中,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