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长用发票套取专项资金300万 一审判16年
入股房产项目,开洗脚城电玩店……湘西永顺县发改局原局长彭彬的另一重要身份是“成功商人”。彭彬也因套取造林专项资金,装修其开在长沙的洗脚城,被湘西州纪委“盯上”。湘西州纪委称,彭彬等多个涉及专项资金的案件,反映出专项资金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漏洞。
2012年8月,彭彬因贪污、受贿461万余元,被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彭不服向湖南高院上诉,2013年5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
发改局长贪污受贿461万元
5月28日上午,吉首市人民法院,50岁的彭彬被法警带上法庭。
彭彬个子不高,头发里夹杂着白发,操着永顺口音的普通话回答公诉人和法官提问,思路很清晰。
2005年3月至2010年2月,彭彬担任永顺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万坪至盐井公路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2007年10月兼任永顺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巩退办)主任,永顺县红色旅游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
湘西州中院一审认定,彭彬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贪污公款342.65万元,为王某等商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19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彭彬不服判决,向高院上诉。他认为,有70万是“借款”,不能认定为受贿。此外,他还称自己在被羁押期间,举报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应该从轻量刑。
以报销化肥款名义,套取专项资金
法庭上,彭彬对一审法院认定的贪污事实没有异议。
2009年5月底,彭彬因装修其经营的洗脚城缺乏资金,从而产生套取巩固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的念头。彭彬用报销化肥发票等方式,套取巩退资金,将314万元占为己有。
彭彬让商人王某及另一家农资公司去找化肥发票,彭在发票上签字后,让巩退办副主任及出纳以永顺县林业局申请支付后续产业工程款的名义,到永顺县财政局报账。同年7月,永顺县财政局将钱打到永顺县林业局,林业局再将钱打给王某和农资公司,彭彬叫出纳督促农资公司将钱转给王某,王某再将钱打给彭彬。在彭彬套取的资金中,有200万被用于经营洗脚城。
此外,彭彬还以给工程承包人追加工程款为由,骗取巩退资金10万元,伙同他人虚列支出,套取以工代赈资金18万元。
为了应付湘西州纪委查账,彭彬找人做了一套虚假材料,虚增了一千多亩造林面积。
2011年7月7日,彭彬因涉嫌贪污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依法逮捕。
庭上递交立功材料请求从轻量刑
一审判决彭彬受贿金额共有三笔,共计119万元。彭彬对于第一笔中的70万元有异议。
永顺县发改局与当地一家水泥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发改局每年都在该公司采购水泥。
2006年10月,彭彬向一水泥公司负责人向某借款30万元,向某同意借款。
2009年1月,彭彬以参股某商品房资金紧张为由,又向向某借款40万元。
“这70万是借款。”彭彬在法庭上一再坚持自己的观点。同时,他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吉首市刑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书,称自己在羁押期间,听同监人员说起刘某抢劫、故意伤害,并对这一线索进行举报,帮助警方抓获嫌犯。彭彬请求二审法院认定自己的“立功行为”,从轻量刑。但检方认为,该证据需经合议庭调查核实后才能认定。
经过一个上午的庭审,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第一笔钱
专项资金是这么被套走的
第一步2009年5月初,王某向彭彬借款,以偿还贷款。彭彬打算通过报销化肥发票的方式从财政套取巩退工程资金340万元。
第二步彭彬要王去找发票,但因为王只有100万的化肥发票,彭彬就联系了永顺供销联社的彭某和符某,要他们经营的湘农农资公司提供约200万元的化肥发票。彭彬承诺给对方两万元。
第三步彭彬找到永顺林业局局长、巩退办副主任彭某商量,提出要给王某所造之林每亩拨点化肥款。后者一开始不同意。但因为彭彬坚持,就不再反对,并同意了彭彬提出的款项走林业局的账的要求。
第四步 2009年6月上旬,彭彬在王某提交的化肥发票上签字。6月15日,李莉(巩退办出纳)以申请支付后续产业工程款的名义到永顺财政局报账340万元化肥款。7月初,永顺财政局通过永顺林业局种苗中心将140.812万元和199.188万元分别转入大洋化肥公司和湘农农资公司账上。大洋化肥公司将钱转入王某永顺县源植天然香精香料公司的账上,彭彬叫李莉督促湘农农资公司将钱转给王某,湘农农资公司扣除2万元后,将余款转入王某的公司。
第五步王某获取338万元后,彭彬多次催促王某赶紧还钱并尽快再贷款,将套取的资金给巩退办交58万元,剩下的钱交给他。
第六步2009年7月15日,王某还了银行500万贷款并再次申请贷款。7月20日,王某获得500万元贷款,并于当日给李莉交了58万元。7月22日,王某向彭彬的银行卡转入200万元。转款后,王某说,加上09年6月借给彭彬的80万,给李莉的58万元,加上这一笔200万元,已全部退回了338万元的借款。彭彬表示认可。之后,这200万元全部被投入彭彬的洗脚城建设。
第二笔钱
2009年上半年,彭彬和永顺县林业局长商定,套取的资金林业局和巩退办各拿一部分。林业局与多个育苗户签订虚假苗木采购合同,套取资金204万元,巩退办分100万元,彭彬将其中的34.65万元转给自己的堂侄女,用于投资他和堂侄女一起投资的商品房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