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思考
农村“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由测评指标设定、组织测评、结果反馈、整改及测评结果运用等部分组成。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方法的创新,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在科学性和有效性上的优势已经凸显。当前,进一步扩大测评工作效果,必须把“勤廉指数”测评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不断拓展工作领域,放大创新成果,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以正确把握测评各要素关系为重点,深化“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勤廉指数”测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握好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其中测评指标是基础,必须树立两个理念导向,即以群众主观意志为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让干部群众满意;以工作客观要求为导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评估是测评的核心,要积极运用评估结果进行考核奖惩,通过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勤廉指数”测评各项指标的实现。科技监控是手段,要通过软件信息技术加强对“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科学动态监控。问责追究是保障,必须建立一套与“勤廉指数”测评相对应的、操作性较强的责任追究机制。
以规范村务公开为基础,保证民主测评客观公正。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管理监督等工作。突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实事求是地把村里的大事小情公之于众,做到农民想看什么就公开什么。在公开时间上,要坚持常规工作定期公开,按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开,待事项全部完成后,及时公布最终结果;对于大额开支、土地征占和集体资产的处置,要变事后公开为事前公开。在公开方式上,将村务公开栏与村民会议、明白卡、村局域网等方式相结合,确保村民及时了解、积极参与、准确评估。
与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拓展测评工作成果。把开展“勤廉指数”测评与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规范制度、规范行为、规范决策、规范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结合起来,与村务监督机构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基层民主建设等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在对各地农村实际进行科学调查、分析基础上,合理分配分值,设置加分项目,从而形成一整套全面、细致、规范的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推动农村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以“勤廉指数”测评为抓手,健全绩效评估体系。运用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实施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将绩效考核触角从机关延伸至农村,把村干部的勤廉情况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实现绩效考核体系在县(市)、乡镇和农村三个层面全覆盖。同时,以现有绩效评估文件规定和绩效评估的实践经验为依据和指导,开展好村级“勤廉绩效”评估工作。通过将村级“勤廉指数”测评融入绩效评估体系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作风效能建设实效,形成真抓实干、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以电子监察系统为依托,探索绩效评估信息化管理。为使绩效评估工作能更科学、及时地反映出各村的绩效水平,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探索将 “勤廉指数”测评纳入电子绩效评估系统,充分发挥电子绩效评估系统 “实时监控、在线评估、即时反馈”等功能。运用电子村务网络平台等科技手段,采集绩效评估信息并进行分析比对,有效解决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中检查考核与日常管理脱节、监督检查难以常态化、工作落实不够及时、人工测评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实现村级“勤廉绩效”评估由年终一次考核变日常动态考核,由“结果评估”向“过程评估”转变,通过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进行“纠偏纠错”,帮助各村按照预定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同时,运用科技手段,实现村级“勤廉绩效”评估由“人工操作”向“计算机操作”转变,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使绩效评估更客观、更公正、更科学。(江苏省苏州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