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正定县: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去年以来,正定县立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纪法”全面贯通和“法法”无缝衔接,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发挥监察体制改革“1+1>2”效果提供有力保障。
该县按照《监察法》有关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有关制度编制“纪法衔接”业务辅导“蓝皮书”,制定《正定县监察委员会调查措施使用规定》《正定县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文书使用管理规定》《正定县监察委员会调查措施配套法律文书》等工作制度,对线索受理、案件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共制定具体流程图7个,将12种调查措施涉及到的工作程序、部门职责、时间节点等内容用图形的方式直观展示,并形成规范性文书84份,切实提高执纪执法工作质量,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开展纪律法律一体化集中培训,邀请律师专家讲授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转隶干部重点掌握《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纪检干部重点掌握《宪法》《监察法》《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组织单位业务骨干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自县监委成立以来,共组织专题学习培训11次,学习党纪法规9部,有效地促进了纪法业务知识衔接和工作的深度融合。
针对各办案科室的案卷材料往往“自成一体”,传统工作方式难以转变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样板案件”评审工作。对各办案科室移送的案卷材料就文书的规范程度、法律条文适用的准确性、证据材料的效力等内容进行评审,每次评审出1至2个“样板案件”,将“样板案件”交由各办案科室传阅,并以另行备注的方式对各环节需要注意的疑难问题和实务操作要点进行重点注解,使每一个办案人员都能对标学习,查漏补缺,规范提升。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样板案件”评审工作5次,评选出精品案卷8本,传阅学习达396人次。(正定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