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曹妃甸:把法律业务培训搬到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19-04-22 09:37:13 浏览:
420
“我认罪、悔罪,并已经积极退赃,希望组织和法庭能对我从轻处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法庭上忏悔。2018年12月24日,李某某因涉嫌受贿罪由曹妃甸区监委移送司法机关。2019年4月17日上午,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走进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了该案的庭审全过程。
庭审中的每一个环节,无不折射出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在调查本案过程中,对案件事实、证据体系、程序合法等方面的细致把握。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由衷感慨:“组织一线人员参与旁听,有利于我们在《监察法》施行初期,及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大背景,保证审理工作顺利进行。”
曹妃甸区纪委监委为实现法法衔接,严格贯彻“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按照刑事审判的标准审查、甄别、采信和运用证据。通过实案旁听、观看法庭质证过程,使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迅速增强,确保涉刑案件办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责任编辑:赵峰
更多推荐
更多 定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
李新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2020-10-09 15:41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保亮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石家庄市纪委监委2020-09-29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