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构建财政规范管理“防火墙”
去年以来,山东省莒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财政管理机制,建立财政管理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实现了以“防”除“险”,化“险”为“安”的良好效果,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一、科学界定风险点,安装廉政建设“报警器”
一是查找财政管理“风险点”。针对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监管、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等业务工作的实际,在各单位重点在财政系统按照“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要求,严格遵循全员自查、开展互查、会审完善、公开公示四个程序环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细致地查找各个部位和环节上的风险点。二是安装“报警器”。也就是确定风险等级。对查找确认的财政管理“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危害程度和违法、违纪、违德的性质等方面确定风险等级,进行“三级划分、三级管理”,确保及时亮灯“报警”,从而建立起各级各单位财政管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新体系。
二、创新管理机制,构建廉政建设“防火墙”
一是强化源头控管,将所有收入纳入财政“大盘子”。为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对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票款分离”管理规定,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将非税收入计划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通过强化征管制约措施,保证了财政税收及时足额征缴入库,避免了税收收入的“跑、冒、滴、漏”,实现了源头控管。二是严格部门预算执行,堵住乱花钱的口子。在收入打足打实的基础上,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实行“一个盘子端计划、一个标准定支出”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模式。依托三个平台打造政府采购全程监管链条,依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平台,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目录,做好事前审批,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平台,做好事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做到采购制度、程序、信息、过程、结果“五公开”;依托县财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平台,做好事后审查,对未应纳入政府采购而实行的支出不予报账。2010年,全县累计完成政府采购规模6800万元,节约资金1400万元,节支率达到21%。三是建立县乡村三级会计监管体系,实现财政监督关口前移。推行县直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乡财县管乡用、村财乡管等三项制度,建立起县乡村三级会计监管体系。四是推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结合查找出的风险点,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定职责、定目标、定流程、定标准、定奖惩、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制度保障的“五定一规范一保障”运转机制,形成涵盖财政收支、资金管理、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财政规范化管理体系。
三、强化监督制约,常念廉政建设“紧箍咒”
一是抓好检查考核。莒县始终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采取日常督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指导,全面跟踪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实施状况,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切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抓好内部监督。从2009年开始,探索实施财政管理“月审月促”监督工作法,设立财政监督员,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实行一月一审,加大了内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实现事后检查向事中监控的关口前移,将内部存在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督促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增强责任心和压力感,构建了“不想、不敢、不能”廉政防御体系。三是抓好外部监督。充分依靠人大、政协、群众、媒体等力量,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形成整体合力。通过推行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网上公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和政务公开等监督制度,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设置意见箱,向社会公开监督联络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专栏,召开座谈会和上门纳谏等形式,及时发现和掌握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广泛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