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车”去O号牌:民众为何喜中又带愁
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在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决定自7月29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各省辖市车辆管理所。
近段时间,不时出现在河南各地街头的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对此,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要求对少数公务车辆交通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治理。(8月2日新华网)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笔者哑然失笑。在山东,鲁O开头的车,人们一般不会念“鲁O”习惯念“鲁蛋”。在笔者知道“鲁蛋”内涵之前,只知晓有军牌、警牌与地方牌,三种车牌。后来,离开部队回到地方后,才逐渐知道了一些车牌文化。比如“特权车牌”以“O”字等开头,个中的“文化内涵”可就海了,一个特权车牌,就意味着车的主人的非凡背景和实力。故此,车牌号比车品牌,更能说明车主人的身份。
现在,河南忍不住了,要对“特权车牌”动手了,要摘掉豫O号车牌,这在网路上引起来许多的话题。比如荆楚网文章的文章就称:取消公务车特权号,对遏止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的交通违法现象有一定好处。但是,公务车没有了特权号,融入寻常百姓民用号牌中,还官车为民车形象,只是表象“官民一致”,更进一步要求应该是取消特权观念。
比如,重要官员出访、视察,要不要警车开道,一路警灯、警笛?要不要民车让道?有时,要不要乱用交通管制?人们见到的是稍有品级的官员出访,就采取违规交通管制,而不是外交需要的必须交通管制。
文章称,公务车牌化官为民,为某些公务车腐败行为大开了方便之门。违规出没于酒店、舞厅、桑拿、发廊的公务车,人们就难以识别,不便于公众监督。类似于公安警号胸牌就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笔者以为,公安、司法、税务、人事、组织、财务、纪检、监察等重要部门的领导用车保留少量O号牌,反而更有利于监督特权车。有了特殊号,并不意味着特权车,而是多了几份严于自律、接受监督的压力。
经荆楚网一提醒,笔者刚乐了半截,那“笑”突地僵在脸上,痒痒的涩涩的,真的还就不知道河南这一举措,会给人们带来的是喜还是忧了。只是后来,转念一想,荆楚网的文章虽然有些道理,但是或那种担心有些多余的。自凡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花天酒地的官员,有哪一个傻到开公车前去招摇过市让人认出来的。或偶尔有一个被拍,或者被抓到,那也是一个笨的到家的“傻蛋”。
因此,根制特权车,不能只在“牌”上作文章。更重要的是如何消除官员的“特权心理”。比如那些闯红灯或者违反交通规的特权车,其敢于犯事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们的特权上。他们把权力视为显示自己高高在上的工具,而那个车牌就是为其量身定做的唬人工具。其实,他们所过之处,虽然得到了“特殊”的关照,留下的却也是滚滚的骂名。
眼下,河南扒掉了“特权车”的黄马褂,看似是一步不错的棋,或许还会引起连锁效应,引起外省的效仿。只是从严格意议来讲,只摘掉“特权车牌”,其实际意义并不大,其中的关键在于,如何让开特权车的人得以警戒。除了来自民众和媒体的常期监督,让一些特权车的“特权”处在一种众目睽睽之下,犹如过街老鼠。最为重要的是领导的重视和执法部门的一视同仁,开出让特权车触目惊心,感觉到心疼的罚单,而这些罚单不能有所在单位埋单,而必须由肇事者个人拿钱。
如果此招不使,笔者就再也没有合适的理由,来增加对特权车及特权人制约的信心。或许是天要下雨了,让笔者有一些雨前的焦虑,因为有时候,无论是相关部门如何的信誓旦旦,甚至制定出喊得比山还响的配套制度与措施,只要一落实,发生权力之间的对碰,那就会出现东风强和西风弱的天然景观,让原本利国利民,强壮国体的好举措,又被打回原形,或又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