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工作需要为公车私用做挡箭牌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厉行“六个严禁”,切实纠正公车私用不正之风。“国庆”期间,碧江区纪委多措并举,通过碧江时迅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区6393名党员干部职工发送《禁止公车私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同时要求除公、检、法、司、海事部门和单位值班车外,其它公车一律入库封存,并填报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备案表,同时通过明察暗访,紧盯公车私用。
然而,在巡查、暗访和抽查过程中,节假日期间仍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公车私用,违规停放和公车不封存入库等现象,当问及原由时,想当然说是“工作需要”。“工作需要”很动听,但若成了个别领导干部长期独霸公车或公车私用的挡箭牌,那就只会糟蹋了这个美好的词汇。别的暂且不提,如果该单位的公车,真是一切以“工作需要”为使用原则,那么经常在单位加班的干部职工,才是最有资格说“工作需要”的用车理由。现在倒好,个别单位领导干部,几乎每天下班都把公车当成“私驾”开回家,被人举报或被查处了还想将“工作需要”也首归自己名下,这也太没有“敢作敢当”的气度了吧。
一是一,二是二。我想说的是,公车私用别糟蹋了工作需要。一则,这样的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根本掩饰不了某些当头为长者揩公家之油的实质;二则,要是工作需要真能当成一把躲避舆论监督的“遮阳伞”,恐怕这种“蹭车经验”马上就会被纷纷借鉴、四处蔓延。而别人之所以不敢张扬实践,无非还是出于对纪律的心存敬畏,搞不出个别“局座”肆意而为的作派。
工作需要不是一个筐,更不是什么卸责诿过的“绝妙好辞”。谁若还想拿它当作糊弄民意的一个“宝”,最终受损的,肯定不只是糟蹋了工作需要这个好词语。
从中纪委通报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中,公车私用现象最多。现在公车的使用,一是无序。公车私用,公车一把手专用,是个干部就在使用公车。二是无度。加油、保险、维修都是由公家来承担。公车私用,备受诟病,从中央到地方,一直着力打击。但是,很多地方政府什么发都想遍了,什么给公车安装GPS定位系统,什么给公车贴专门的标识等,但种种办法下来,总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政策制定得天衣无缝,但对策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番的角力过后,公车公用的政策要求总会成为“强弩之末”,公车私用的惩戒和监督也自然不了了之。
为什么规定三令五申,却有人不以为然,导致屡禁不止,病因出何处,我个人认为:一 是领导干部自律不严。部分领导干部将公车私用视为一种“特权”,自认为是其在这个领导职位上应该独有的“享受”,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 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二是公车私用禁令虽多,制度成堆,可缺乏操作性以及监督难以到位。大多禁令和规 定只有“严禁”、“不准”等号召性条文,没有如何具体落实的措施,公车私用又不能等同于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的腐败,因而对领导干部没有多大的约束力。三是 驾驶公车本身除了带来精神上的满足,更多的时候还能带来物质上的实惠。除了面子外,比起驾驶私车,驾驶公车还可以带来不少实惠,比如油费、维修费可以单位 报销。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又一方面更不能忽视对公职人员的管理教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惩治与预 防并重,如此,公车私用现象才会得到很好的遏制。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让人民群众充当监督员,使每一辆公车始终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这样不但 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又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不使任何违规车辆漏网。为此更需要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既要有武松打 “虎”的勇气,又要有拍“苍蝇”的耐心,使公务人员不敢也不能公车私用。唯有如此,公车私用问题才会有所弱化或者从根本上加以杜绝。(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