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案件为何偏等“中央交办”才查处?
发布时间:2017-09-06 10:59: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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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今年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对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举动,广大群众为之拍手叫好!
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公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焦点和热点。环保“执法难”和损害生态案件“查处难”的问题,依然在许多地方程度不同地存在。这是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为治国理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决策,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治污风暴”风起云涌、波澜壮阔、锐不可当。近两年来,持“尚方宝剑”派下来的中央环保督查组,每到一处都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全力支持,把环保巡视重点、时间节点和整改意见,说得明明白白、交代得清清楚楚。而且坚持马不停蹄搞督察,火眼金睛搞巡视,精准发力搞查处,督促整改抓落实。并针对一些省(市)区存在的重大环保案件,与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对群众举报的环保案件及时通报和移交,使一些久治无果、群众反映无济于事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迅速解决。同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有力打击了城乡生态领域刑事犯罪活动,敬畏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令群众赞不绝口。
然而,令人不解和疑惑的是,笔者经常在网络、报纸和电视媒体上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而且标题也非常醒目:某省、某市、某区积极查处“中央交办”的X起生态环保案件。对此,不仅笔者看了顿时浮想联翩,而且也常常听到群众茶余饭后在这样议论:中央督督察组来了肯定有事!这里有必要发问的是,作为地方执政的党政“主官”和环保主管部门,那些损害生态环境、制造大气污染、危及民生安全和发展环境的种种不法行为案件,就发生在你的身边和本区域内,难道真的看不见、不知道、无所闻?还是有意视而不见、漠然处置?为什么群众会直接向“中央反映”和“揭发举报”?难道非得“中央交办”才迫于被动地去查处?对这一敏感复杂的话题,笔者不想妄加评论。但有些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问题值得理论一番:
嘴上喊“铁腕治污”,实质上奉行“小打小闹”或“治标不治本”。这在一些地方带有程度不同的普遍性。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有的地方领导依然认为,一旦铲除“污染源”,有些企业必然要关闭停产,甚至要“连锅端”地拆迁。这样,不仅会影响当地产值利税,还会直接造成企业成职工下岗失业、上访闹事、社会不稳等一系列头痛的棘手问题。尤其是调结构“去产能”的任务如同泰山压顶。所以,有些地方缺乏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动力和信心。个别地方还再抱有“经济要发展、污染难避免”、“企业关停并转,就是砸工人的饭碗!”的守旧思维定式。生态建设“吃老本”和“毁资源”的现象屡屡发生,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林木私砍乱伐、山体植被遭到破坏、退耕还林不见林、肆意占用湿地私搭乱建、矿山生态修复面貌依旧、生态建设“城市热”、“农村凉”的不协调问题司空见惯。这种“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的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执政理念,必然导致治理污染不力和查处生态案件不果断,使环保执法经常遭遇“半途终止”或“不了了之”的尴尬困境。也有来自“说情风”的干扰和“行政干预”,个别腐败官员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的缘故。有些地方只所以出现污染“治理反弹”和“前污后继”的被动局面,与地方领导还没有走出过去多年形成的“思想误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此说来,驱除“思想雾霾”,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是一场首当其冲的“灵魂革命”。只有打开解放思想的总阀门,就会不断开创环保工作的新局面!
实践证明,保护生态环境、查处环保案件,是深得民心、百姓拥护的“惠民工程”、“生命工程”和“幸福工程”。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环保摆在至高无上的战略地位,牢固树立抓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抓污染治理就是保护生产力,依法依规果断查处生态案件,就是为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的新型理念。尤其对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和本地的形形色色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要抓住不放,实施重拳出击,主动积极地进行查处。不能一味依赖“中央交办”才去被动地查处。中央虽然权威大、震慑力大,但我国生态环保领域具有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中央也不免有“不鞭长莫及”的实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地方党委和政府更要突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为中央担担子、履职尽责。要以问题为导向,睁开眼睛、擦亮眼睛,善于发现和果断查处发生在我们身边和本区域内的各种损害环境、制造污染的危及民生安全的各类案件。否则,我们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就会被雾霾所祸害,被污染所吞噬。积极查处“中央交办”的生态环保案件,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是做给中央看的,也不是给老百姓看的。如果抱有“应付上边”或“不得已而为之”的消极心态,那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翻版而已。地方在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同时,更要高度重视环保,牢牢抓在手上,积极作为,全力以赴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巩固扩大治污成果。要谨防出现上边刮“台风”、下边刮“微风”或“一阵风”的不协调现象,要使环保治理真正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但愿“中央交办”的字眼,尽可能避开百姓和读者的视线,以免群众产生地方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得力”、“不重视”、“不主动”、“不作为”的误解。
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为治国理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决策,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治污风暴”风起云涌、波澜壮阔、锐不可当。近两年来,持“尚方宝剑”派下来的中央环保督查组,每到一处都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全力支持,把环保巡视重点、时间节点和整改意见,说得明明白白、交代得清清楚楚。而且坚持马不停蹄搞督察,火眼金睛搞巡视,精准发力搞查处,督促整改抓落实。并针对一些省(市)区存在的重大环保案件,与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对群众举报的环保案件及时通报和移交,使一些久治无果、群众反映无济于事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迅速解决。同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形式,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有力打击了城乡生态领域刑事犯罪活动,敬畏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令群众赞不绝口。
然而,令人不解和疑惑的是,笔者经常在网络、报纸和电视媒体上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而且标题也非常醒目:某省、某市、某区积极查处“中央交办”的X起生态环保案件。对此,不仅笔者看了顿时浮想联翩,而且也常常听到群众茶余饭后在这样议论:中央督督察组来了肯定有事!这里有必要发问的是,作为地方执政的党政“主官”和环保主管部门,那些损害生态环境、制造大气污染、危及民生安全和发展环境的种种不法行为案件,就发生在你的身边和本区域内,难道真的看不见、不知道、无所闻?还是有意视而不见、漠然处置?为什么群众会直接向“中央反映”和“揭发举报”?难道非得“中央交办”才迫于被动地去查处?对这一敏感复杂的话题,笔者不想妄加评论。但有些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问题值得理论一番:
嘴上喊“铁腕治污”,实质上奉行“小打小闹”或“治标不治本”。这在一些地方带有程度不同的普遍性。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有的地方领导依然认为,一旦铲除“污染源”,有些企业必然要关闭停产,甚至要“连锅端”地拆迁。这样,不仅会影响当地产值利税,还会直接造成企业成职工下岗失业、上访闹事、社会不稳等一系列头痛的棘手问题。尤其是调结构“去产能”的任务如同泰山压顶。所以,有些地方缺乏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动力和信心。个别地方还再抱有“经济要发展、污染难避免”、“企业关停并转,就是砸工人的饭碗!”的守旧思维定式。生态建设“吃老本”和“毁资源”的现象屡屡发生,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林木私砍乱伐、山体植被遭到破坏、退耕还林不见林、肆意占用湿地私搭乱建、矿山生态修复面貌依旧、生态建设“城市热”、“农村凉”的不协调问题司空见惯。这种“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的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执政理念,必然导致治理污染不力和查处生态案件不果断,使环保执法经常遭遇“半途终止”或“不了了之”的尴尬困境。也有来自“说情风”的干扰和“行政干预”,个别腐败官员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的缘故。有些地方只所以出现污染“治理反弹”和“前污后继”的被动局面,与地方领导还没有走出过去多年形成的“思想误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此说来,驱除“思想雾霾”,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是一场首当其冲的“灵魂革命”。只有打开解放思想的总阀门,就会不断开创环保工作的新局面!
实践证明,保护生态环境、查处环保案件,是深得民心、百姓拥护的“惠民工程”、“生命工程”和“幸福工程”。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环保摆在至高无上的战略地位,牢固树立抓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抓污染治理就是保护生产力,依法依规果断查处生态案件,就是为改革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的新型理念。尤其对那些发生在我们身边和本地的形形色色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要抓住不放,实施重拳出击,主动积极地进行查处。不能一味依赖“中央交办”才去被动地查处。中央虽然权威大、震慑力大,但我国生态环保领域具有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中央也不免有“不鞭长莫及”的实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地方党委和政府更要突出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为中央担担子、履职尽责。要以问题为导向,睁开眼睛、擦亮眼睛,善于发现和果断查处发生在我们身边和本区域内的各种损害环境、制造污染的危及民生安全的各类案件。否则,我们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就会被雾霾所祸害,被污染所吞噬。积极查处“中央交办”的生态环保案件,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是做给中央看的,也不是给老百姓看的。如果抱有“应付上边”或“不得已而为之”的消极心态,那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翻版而已。地方在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同时,更要高度重视环保,牢牢抓在手上,积极作为,全力以赴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巩固扩大治污成果。要谨防出现上边刮“台风”、下边刮“微风”或“一阵风”的不协调现象,要使环保治理真正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但愿“中央交办”的字眼,尽可能避开百姓和读者的视线,以免群众产生地方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得力”、“不重视”、“不主动”、“不作为”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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