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要“捡”难的“啃”硬的
【清廉网】(王文武)“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党中央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非常重视,深入扎实推进的要求,可谓在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中一以贯之。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讲话时指出:“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强调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可以说,办实事既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更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其次,在党史学习教育的方案中,明确是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就要教育引导全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再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针对此项活动专门印发通知,就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在9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这份通知,让我对办实事活动有了更深的体会。
一段时间以来,从见诸媒体的各种公开信息发现,各单位都在认真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征求了意见建议,列出了实事清单,成立了督导小组,建立了督查机制,也收到了很大成效。然而,一些实事,并非是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是一种常规性的工作。比如改善职工伙食、美化生活环境、增添文体设施等。这些实事常规性实事很重要,也必须办,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也没问题,但更要将一些老大难、众人盼等久治不绝或久存不动的“硬骨头”纳进实事,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摆上桌面,通过实践活动,全力以赴加以解决。这样,或许数量不多,但一下子就办进了群众心坎。
如果避重就轻,或者为办实事而办实事,重数量不重质量,就会造成“水过地皮干”现象,依然有很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得不到解决。比方说,一些小区,多年的不动产证办不下来,能否通过这次实践活动一次理顺、一次办结?再比如,一些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落户问题、子女上学问题等,能不能既说又做、见到实效?比如在一些大城市里,汽车摇号难、交通出行难等怎么进一步解决?比如,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一些生产经营难题,有没有拿出新招硬照,切实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等等。这些恰恰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也是充满后顾之忧的问题。如果总是倾向于先易后难,将重点放在一些平时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上,是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种误解。
近期,我参加了我们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会议。听到一些所属单位在汇报时说,解决了职工房产证、住房、公积金等历史遗留问题,为部分职工办理了工作居住证等,让历史遗留问题走进历史,让职工所忧所怨得到化解,我很感动,在心里为这些单位点了个好多“赞”。其实,所谓“急”“难”“愁”“盼”,就这四个字,把准了,解决了,实事自然就办实了、办好了。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有关通知时,就明确要求,要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聚焦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然而,一些单位在落实文件的时候,“变通”了下,然后就变了味儿,又走进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周期律。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本质要求,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重要保证。必须提防“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外围打转、浮在表面”等问题,真真正正用心用情用力,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同时,还要固化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否则,办实事效果就会打折扣,甚至会在一声声“高度重视”中落轻甚至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