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红线、自加约束做好廉洁自律
【清廉网】(王熙涵)“廉”字在汉语中既有清廉正直、品行方正的意思,也有便宜的意思。廉洁是一种境界、一种向往。所谓自律,就是要能够自觉地“遵循法度、自加约束”,不做犯法违纪的事情。在反腐倡廉中,党中央一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就是要能够按照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与纪律要求,自觉地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严于律己、廉洁从政。
必须切记伸手必被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固自身的思想道德防线,避免权力在自身生腐败,其实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内外结合,反腐锤炼。一个干部,处在严格的组织管理中和群众监督下,容易遵纪守法,不做或不说坏事。而在缺少外力约束的情况下,靠自己管好自己就比较难。这就需要干部“谨慎不苟”。有些搞权钱交易的人,为了逃避监督,往往采取单独的、秘密的活动的方式,“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漏行迹、不留把柄,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成交。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大量事实证明,不管多么狡猾的腐败分子只能隐藏于一时,而不可能隐藏一世,那些心存侥幸而做了坏事的人,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纪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话在现实生活中正是屡屡被应验。
党员领导干部需要时刻牢记,来自人民不要忘记本质,身为党员不能见利忘义,为人民掌权不得以权谋私。丧失理想信念就意味着背叛,经不起利益的考验,精神就回空虚,意志就会动摇,背叛者必遭唾弃,必受惩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崇尚理想,力戒贪婪,淡泊名利,脱离低级趣味。在物质引诱面前,切勿伸手,要拒之决绝,不存半点侥幸心理。
必须深悟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廉洁自律要从细微处做起,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人违法犯罪,都经历一个渐变的过程。开始对一些小事不注意,逐渐顺坡滑下去,终于陷入泥坑不能自拔。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而一些想通过贿赂干部来达到自己目的的人,对于一个陌生的对象,往往不敢贸然从事。他们总是先巧立名目,采取小动作来试探,如:新产品试用,工艺品鉴赏,吃顿便饭等等。这些善于“放长线,钓大鱼”的人,开始不向你提出什么要求,只是对领导同志表示敬意,使你接受时不存戒心。如果这时你义正严词执意拒绝,便不会再来。若你态度暧昧,半推半就,他们就会不断上门,你的贪欲一起增大,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祸患常积于忽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古往今来,这类教训实在太多了!
必须警惕生活作风的侵蚀:如今,生活作风并非小事,那些被依法惩处的大大小小的贪官腐败分子,大多数走上不归路的原因,都与他们本人在生活作风上养情妇、包“二奶”的腐化堕落有关。要是仔细分析他们的历史和言行,就不难看出其发展变化的一道清晰的轨迹。起初,他们并不是贪得无厌的人,在实践中能吃苦耐劳,钻研业务,独有见解。可后来,他们却在成绩和荣誉的光环中,高高在上,得意忘形,放松学习,丢了自律,无视党纪国法的约束,一头钻进了钱眼。正因为如此,自然落了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所以,生活作风确非小事,而是一件关系到修身养性、建家创业,乃至治国安邦的天下大事。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必须严格执纪和有效监督相结合。有自觉自律的,有不自觉不自律的,这是对立统一,“正人先正己”实际上让人帮着正,接受监督,允许批评。自律主要依靠党员领导干部自我修养、自身觉悟,只靠“内省”是不够的,还要主动争取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与帮助,如经常参加组织生活,汇报自己廉洁从政的情况,听取周围同志的批评。同时,利用各种机会,广泛接触群众,倾听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问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心,自觉接受组织的约束、纪律的约束和群众的约束,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不断的学习、锻炼和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法纪意识、艰苦奋斗意识、积善立德意识,从而在心中筑起坚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敢于从我做起,敢于惩处“害群之马”。通过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来端正党的作风,进而达到社会风气的好转。树立“清正廉洁光荣,贪污腐败可耻”的真理,才能有效地根治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勤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