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都市构建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框架
江苏省江都市自今年1月被省委、省纪委确定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单位以来,市委高度重视,将试点工作作为党建创新的龙头工程、促进发展的保障工程和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研究制定了《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江都特色的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框架。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用权有新突破
试点中,江都市突出职权流程、民主决策、选人用人三个重点,加强制度设计和执行。一是突出职权程序规范。制定了《市委职权目录汇编》、《市委职权运行流程图汇编》,分别明确市级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权和运行流程,合理划分市委与市政府、市人大的职责权限,做到“既不越权,也不弃权”,确保市委权力规范运行。二是突出民主决策规范。坚持将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紧扣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三个环节、13个程序,围绕工程建设、重大投资、干部任用等权力运行高风险领域,制定《市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规定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会集体研究,禁止主要领导“一言堂”;凡涉及民生、财政、工程等事项,一律实施政府提议权和市委常委会审议权分离制;凡重要干部任免,一律实施票决制。三是突出选人用人规范。制定《进一步完善市管干部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积极探索以初始提名权为重心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路。重点规范以会议提名推荐、集体研究推荐、领导署名推荐、干部个人自荐和公开竞争推荐五种形式为主要内容的初始提名制。
注重理论指导,监督制约有新成效
江都市紧紧围绕党内权力配置比较集中、权力监督制衡相对不力的现实,突出分权制衡监督,创新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党代表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暂行办法》,配套实施党代表权责合一、定期活动和行权履职保障三项制度,切实保障党代表行使好监督权。二是立足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职能行使,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制定了《江都市委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暂行办法》,实施“三会商三备案一报告”制度,选准切入点,进行局部尝试。明确重要人事任免、重要表彰、重要制度安排等事宜,市委事前应与市纪委会商;“三重一大”决策、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市委重要会议等情况,市委事后应向市纪委备案;市委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购房(车)和婚丧嫁娶等个人有关事项须向市纪委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已主动与纪委会商人事任命事项23人次、有关决策和事项在纪委备案16件、市委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0人次。三是立足监督实效提高,加强询问和质询监督。制定《关于江都市委常委接受询问和质询的暂行办法》。8月30日,10位市委常委集中接受询问质询,现场进行答询,包括部门负责人、镇村负责人、党风政风监督员在内的100名代表现场观摩。
坚持系统推进,拓展延伸有新内涵
试点有期限,探索无止境。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一项系统改革,必须按照“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的要求,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延伸上下功夫、在拓展上做文章,不断放大试点工作成效,打造具有江都特色的党建工作新格局。一是发挥试点工作在推进党建创新中的龙头作用。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二是发挥试点工作在促进发展中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市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水平。三是发挥试点工作在惠及民生中的促进作用。坚持以惠及民生、群众满意为标准推动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断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作者系江苏省江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田醒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