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兴国:“三个三”铺就纪检监察系统改革的“星光大道”
如何达到上级对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初衷?机构改革后纪工委监察分局该如何运行?没有现成的路子。该县“摸着石头过河”,先行先试,在案件统筹、职能监督、队伍管理上积极创新,着力推行“三个三”的改革模式,铺就了一条纪检监察系统机构改革的“星光大道”。一年来,查办案件80余件,初核信访件130余件,查处大要案11件,处分党员干部5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迎接10余个兄弟县市纪委200余人组团前来参观考察、学习取经。在倍感欣慰和荣耀的同时,我们将进行新的探索,开辟新的征程,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交上满意答卷。
一、案件“三统筹”,反腐显成效
该县在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审理三个案件查办的主要环节予以创新。搭建了网络举报、信访下乡、信息互通三大崭新平台;实行“17”办案模式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实行“一辩三审”案审模式提高案件质量和业务水平。
1、创新揭露模式,统筹案件线索。该县在书信、接访、电话等传统受理信访举报的基础上,创新了网络举报、信访下乡和信息互通三大案件线索揭露模式。一是网络举报模式。该县的网络平台主要有县廉政网、政府网、党务公开网等网络,还有县委书记博客、县长信箱、县纪委书记信箱等“网络问政直通车”。2011年以来,该县通过网络受理的案件线索30余件,转立案案件10余件,解决各类问题400余件。二是信访下乡模式。该县开展信访下乡“三带三促”,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将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的同时发现案件线索。下派纪检干部带信访政策下乡、带信访关爱下乡、带信访服务下乡,促进群众依法文明信访、促进基层干部亲民为民、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着力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保和谐、保稳定,保发展。通过“三带三促”纪检干部下访活动,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发现案件线索10余件。三是信息双通模式。首先,该县建立了案件线索“横向协调”机制,建立了纪委、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互通平台,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移交,达到信息互通。其次,还建立了“纵向调度”机制,对所有收到的案源线索进行疏理分类,按照规口管理的原则,将案源线索细分到每个纪工委、监督分局,既做到了保密,又减化了工作环节。
2、创新办案模式,统筹办案力量。该县深度研读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上的主体作用,创新推行了“17”案件查办管理模式。纪检室对各纪工委的办案进行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和全程参与,同时赋予纪检室灵活调度各纪工委办案的权限,让7个纪工委在案件查办上一盘棋,统分结合,同舟共济。这种模式比与“科室捆绑”模式更能够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查办案件中的主体作用,“逼”出办案能力。对于影响较大的重大案件,由分管案件查办的副书记和协管案件查办工作的常委进行调度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办案力量的统筹,大大地提高了纪工委监督分局的工作效率。
3、创新审理模式,统筹案件质量。因充分考虑到案件查办工作经验存在不足这一情况,为确保案件查办工作与案件审理工作达到“无缝对接”,我县实行审理工作“靠前指挥”,实行一案“一辩三审”。通过初审人员和调查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进行“内部抗辩”、案件审理室与各科室进行会审、各纪工委书记进行预审、抽调熟悉案情的人员进行协审的方式,查缺补漏,确保案件符合“二十四”字方针。该县查办的案件中,实现了涉纪案件零申诉和零上访。
二、职能“三覆盖”,监督无缺位
通过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建立了联系指导机制、巡视督查机制、反馈建议机制,将各部门、各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纳入监督范畴,创新监督的主体、角度和渠道,使监督的法眼纵到底、横到边、无缺位,形成了一张强有力的监督网。
1、建立联系指导机制,覆盖事前监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联系单位通过日常报告评析、巡查、受理投诉、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多种手段广泛收集廉情信息,并进行汇总、梳理、分析,排查辖管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对发现存在苗头性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廉情预警卡,防范以未然。2011年来,共发放廉情预警卡8张,收卡单位都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事前监督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2、建立巡视督查机制,覆盖事中监督。该县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开展情况;党员干部廉政勤政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等内容实行交叉巡查和联合巡查。交叉巡查是7个纪工委之间进行交叉,联合巡查是纪工委与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外部联合巡查或与县纪委检查、执法等职能科室的内部联合巡查两种形式。2011年,通过纪工委与执法室组成的联合巡查组,对工程建设领域实行联合巡查,发现了许多漏洞。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县建立健全了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双公示制”,严格执行“四制一追究”,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履约情况明显好转,间接为国家节约资金1000余万元。
3、建立反馈建议机制,覆盖事后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创造性,激发干部触类旁通的创新精神,县纪委出台了《纪工委监察分局案情分析会制度》,对所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召开案情分析会,总结办案经验,写出案情分析报告。同时,要从查处的案件中发现问题,向县纪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为领导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阳光三制”》、《干部教育“三巡”制》等制度的出台,也是纪工委监察分局案件反馈建议机制的结晶。
一年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出席重点工作会议72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16条,否决了不能确认的违规议题3项,纠正了不规范的行为9项,下发监察建议书12分,下发案件通报3份。真正实现了监督全覆盖,监管无缺位。
三、管理“三到位”,队伍展新貌
如何使纪工委监察分局高效运转,是县纪委主要领导经常深思的课题。该县做到“三个到位”,有效保证了纪工委监察分局高效运转,形成了你追我赶、百舸争流的良好态势。
1、“人财物”到位,优化激励机制。在人员配置方面,该县坚持年轻化与知识化相结合的原则,从全县公务员队伍中择优录取了3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在办公条件方面:为每个纪工委配备了一台办案用车,无偿划拨了一栋面积超2000平米的办公楼给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还配备了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台式和手提电脑、办公电话、碎纸机等一套较为齐备的办公设备,同时还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办公经费全额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在考核机制方面,我县制定了较为科学的考核机制,对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绩效考核,奖勤罚懒,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纪工委给予一定的奖励。
2、“责权利”到位,细化人员管理。根据改革方案,对各项工作职责进行了建章立制,下文明确各纪工委的管辖范围,制作了工作职责牌挂在办公室墙上,对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分局长、工作人员以及工勤人员的职责也进行明确,确保职责明确,权责清晰。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办案工作管理制度》、《陪护工作管理制度》《办案人员工作纪律》、《陪护人员工作纪律》、《案件工作保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违反制度者坚决追责;对每天的工作开展进行“一日一报”,对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每天运转情况进行查看,从行为上加强了干部的细化管理。
3、“传帮带”到位,提升队伍素养。打铁还需自身硬。该县一直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素质提升常抓不懈。一是专家讲堂“传授”。邀请财务、法律、纪检的专家授课,开展“周五讲堂”和“每月一课”。采取课堂上“老师”随机提问的方式要求“学生”回答,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二是业务指导“帮扶”。组织经验丰富的老纪检监察干部与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帮助其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流程,掌握业务工作技巧。三是骨干示范“带动”。从机关挑选了一线办案经验丰富、精通政策法规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纪工委,发挥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了纪工委办案的突破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将办案新手快速培养成办案骨干。(中共兴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陈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