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展地方性法规廉洁性评估
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在预防腐败专业化和科学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去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指导11个省(市)和3个中央国家机关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
武汉市作为湖北省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6个试点之一,于2011年对全市2008年以来起草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廉洁性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工作中,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的科学决策机制,以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立法单位的统一行动为推手,以整合社会力量、发挥专业优势为动力,推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更加专业化、科学化。目前已评估22项,对14项提出评审意见或建议59条次,其中针对4项新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建议27条次,有关部门采纳25条次,对不予采纳情况均作了合理说明。
委托社会机构评估,增强评估客观性
武汉市把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廉洁性评估作为试点任务的一项重要课题,协调和支持市科技局委托武汉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对新起草《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开展廉洁性评估。
强化监督指导,正确把握评估方向。市科技局党组遵循“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理念,委托武汉科技咨询评估中心作为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独立开展廉洁性评估。同时,党组在评估会议人员组成、咨询专家遴选原则等主要问题上把好关,明确规定参加评估会议的人员必须由市纪委和市政府法制办的代表、局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和法规起草方代表、咨询专家组和评估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专家组必须由法律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政相对人等多方人士组成,并按专家学科、职称以所需人数两倍的比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然后再从抽取的专家中进一步选择。全程强化监督指导,确保了评估工作的正确方向。
细化评估内容,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武汉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将“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作为一级指标进行分解细化,进一步设计出13项二级指标,对每一个“二级指标”设立“评价内容、评价得分和对本项评价的具体说明”等小项,并按“廉洁风险小”、“有一定廉洁风险”、“廉洁风险大”等3个层次制定评价等级,从而建立起一套内容具体、针对性较强的廉洁性评估指标体系。
深入征集意见,确保结果客观科学。评估工作分为“法规起草方自查”、“起草组接受专家组质询并答辩”、“专家组独立评估”、“评估机构形成评估报告”4个阶段,广泛征集评估意见。特别是在专家评估阶段,严格实行局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起草组成员回避制度,创造条件让咨询专家充分发表评估意见;专家组则按照“个人独立评价、专家组分项评价、专家组统一评价”的“三段式”评估模式,针对法规草案的廉洁性问题认真分析、讨论,最后形成专家组咨询意见。武汉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在充分收集各阶段评估信息特别是专家组咨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提交了《廉洁性评估报告》,市科技局责成起草方根据评估报告所提建议,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条款,提高条例廉洁性水平,有效防范腐败风险。
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增强评估科学性
高等院校、社科机构的专家学者是开展廉洁性评估的重要力量。对《武汉市中小学安全条例》、《武汉市农业机械促进化办法》等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市教育局、林业局等法规起草责任部门都把邀请专家评估作为一个重要环节,并积极吸收专家学者评审意见。考虑到《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涉及开发商、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等多个方面,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纪委、监察局将其确定为全市重点地方性法规,并会同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于去年11月下旬专题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邀请湖北省社科院、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的专家学者就法规条文及其贯彻实施中的“合法性、廉洁性、利益冲突、科学性”进行评估。2011年,武汉市有关单位采取召开评审会、座谈会、咨询会等方式,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共对10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廉洁性评估,针对法规制定或实施中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和工作建议12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地吸收采纳,提高了廉洁性评估质量。
加大社会群众参与度,增强评估公开性
坚持“开门评估”,多形式、多渠道发动社会群众参与廉洁性评估工作。
深入征集基层单位意见。市民宗委深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广泛走访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征集对《武汉市宗教事务条例》的意见;市司法局分片召开了司法所长和首席调解员参加的座谈会,总结和分析《武汉市人民调解条例》实施以来在廉洁性方面的情况。
深入征集行政相对人意见。如市供销合作总社广泛走访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经营者代表,收集对《武汉市再生回收资源管理条例》廉洁性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了市级取水户会议,征集对《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的廉洁性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就《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廉洁性评估向测绘和建设单位征集意见。
深入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如市园林局在市、区20多个公园(广场)发放调查问卷2000多份,收集各地游客对《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廉洁性和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市农业局在《武汉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办法》的廉洁性评估中,深入走访辖区农技大户、农机产销企业、种养大户,同时利用武汉农业信息网、武汉农技信息网等媒体及时发布有关文件,公开征集公众意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既扩大了廉洁性评估的社会知晓度,又落实了群众对廉洁性评估的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者 车延高 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