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什托洛盖镇规范党委政府权力运行 强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以廉政风险防控为平台,从“清权、分权、晒权、管权、控权、督权”六个环节入手,加强对党委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探索建立“权力阳光运行、监督全程跟踪、风险动态防控、腐败有效预防”的惩防体系新机制,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是依法依规,全面清权。对镇党代会、党委会、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职权进行清晰界定,以防止职权不清,权力交叠。按照“立足实际、分类安排”的原则,把党委集体职权分为外部职权和内部职权两大类,通过县法制办审核后,确定外部职权14项、内部职权25项。
二是明确责职,科学分权。对班子成员进行合理职权分工。党委书记负责牵头抓总,各个成员负责各块,独立行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权,使其既有责又有权。对主要事项责任体系进行权力制衡。在工程项目审批权、资金使用权、干部人事任用权、物资采购审批权等关键部位进行适当的权力分解,做到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防止“集权”、“独权”和“专权”。按照“依法、高效、规范、实用”的原则,对镇党委及班子成员所有职权运用逐一绘制出覆盖全程的权力“流程图”,明确权力行使各个环节的必须操作步骤,发挥程序的预防功能和治本功能。
三是公开透明,阳光晒权。把党委及班子成员的岗位分工、工作职责、权限范围等进行全面公示,将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委员、村(居)党组织书记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分管工作、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上墙公开,同时以放置桌签、佩戴工作证等形式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把党委政府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和阶段性的重点工作等一些可以公开信息在党务公开栏中全部予以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围绕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推进过程和结果公示等方面,绘制权力责任主体的办事流程图,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四是规范操作,制度管权。根据县委要求,结合实际,重点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四不直接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在全镇实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工作制度,加强对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二是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规定党委书记作为会议主持人,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干部人事问题时坚持做到“四不”:即党委会上对重要决策不作引导性发言;委员发言时不随意打断;到会委员没有全部发表完意见暂不表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人选决策事项不当即表决,以有效防止“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三是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对镇党委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工程建设和大额财务支出等事项,均经过“会前调研、会议讨论、投票表决、结果裁定、公示落实”五个步骤进行票决,减少了重大事项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五是跟踪管理,过程控权。对责任主体的权力行使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以防止权力运行的无序性。一是实行财务支出“三笔会签”。即镇里每一笔开支必须由经手人、分管财务副职领导、党委书记签字,缺少其中任何一人签字,单据不得入账,财务不得支出。二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制度进行,实行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党内民主。
六是强化制约,民主督权。把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四不直接管”制度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者系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纪委书记 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