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监督检查科学化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是党和政府推动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严肃党的纪律的一贯做法,也是预防腐败的有力举措。提升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应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建立健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调研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
开展监督检查,首先要了解情况、熟悉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具体到实际工作中,
一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纪条规,学习研究党委、政府阶段性中心任务,深入调研监督事项的工作流程,排查最有可能、最容易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领域和环节,找准重点、难点和切入点,做到带着问题监督;
二要制定工作方案,从全局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和行业的差异和特点,合理确定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进度和要求,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工作方案;
三要加强培训,促进监督检查人员熟悉业务和纪律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结合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渗透性。
要针对不同监督事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切实把监督权渗透到决策权、执行权当中,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面宽的,可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对涉及面窄、政策性强、检查项目多的,可以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设立“小金库”等问题,采取定点检查或定行业、定部门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专门力量监督与各方面力量监督相结合。除发挥纪检监察、审计以及专项监督检查小组职能作用外,还要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通过推动政务、事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加强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研判,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与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和社会舆论参与监督,特别是参与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方面的监督。
四是传统监督检查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在用好用活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传统监督检查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如开发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审批事项从咨询、申请、受理到办结的全程实时监控,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全面察访的同时,把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机关作风状况作为重点,加大暗访力度,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
建立健全结果运用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一要建立整改纠错机制。对于监督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特别是比较严重的问题和共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及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
二要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管理办法,细化工作事项,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和内容,对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尽可能给予量化评分。
三要建立健全查处机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总结推广各地区、各单位创造的有益做法和创新经验,同时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为上级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进工作提供参考,推动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全面、深入、有效落实。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就要求:
一要配齐配强监督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实际问题,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条件,充分调动他们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建设一支党性坚定、恪尽职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对监督者的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可能出现的“该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的问题没有督促整改,督促整改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等问题,必须严格追究监督者的责任,促进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实施检查。(作者系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