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宁安市执法监察“三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宁安市将执法监察集约化工作模式进行升级和细化,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实施“重点工程跟踪制、重大事项督办制、重要决策探访制”(简称执法监察“三制”),形成了执法监察大联合工作模式,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工作创新带动抓落实机制的建立。一是建立重点工程跟踪制,即市纪委、监察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有选择性地对全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提前介入、深入现场、全程监督、高效服务。同时,对项目开工前筹备、施工建设过程、工程结束验收等阶段,建立资料完备的廉政监督档案。对重点工程跟踪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迅速落实。
二是建立重大事项督办制,即市纪委、监察局以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大、事关民生建设等重大事项为重点,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及解决起来比较复杂的问题设立专门台账,实行督办制,责成专人负责。及时与问题所在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并设定整改和解决时限。近期,市纪委、监察局对糖厂老住宅楼住户异地安置实施了“重大事项督办制”,通过对城建征收、建设局、财政局等单位的督办,确保了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建立重要决策探访制,即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网站,受理有关决策落实方面的专项举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单位和部门,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专人深入重点单位和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各类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跟踪问效。
以重点环节推动抓落实机制的完善。一是狠抓宣传动员。年初,制定下发了《宁安市纪委、监察局采用大联合工作模式实行执法监察“三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时间、方法、步骤,确定了今年的重点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责任单位,把执法监察以及源头治腐各项工作都涵盖进来。召开了全市性的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方案》,营造一个全员抓落实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各部门单位的责任意识。如把民生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列入专项检查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低保、社保、医保等保障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为民、诚信、公正、尚廉、服务的理念,保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17件利民惠民实事高质量落实。
三是注重制度落实。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推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到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等备案制度的落实。细化备案内容,明确执行不力的追究责任,在重点行业和部门不留死角,明确监察局、市直单位和部门、各乡(镇)为责任单位,不断强化各单位主要领导源头治腐、防微杜渐的廉政意识。
以监督追责强化抓落实机制的效果。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三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局长担任,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国土资源、民政、规划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监察合力。
二是强化行政问责。通过联合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在宁安市最近开展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综合检查中,发现海浪镇卫生院存在擅自处置房产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追责机制,对单位主要领导立案查处,并责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其变卖房产的10万元。
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专项检查6次,发出纪检建议书11份,对工作不负责任的3人分别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的处罚。通过对抓落实机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追责,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也明显提高。(作者系黑龙江省宁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张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