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辩证思考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善于运用哲学思维,准确把握形势,创新思路方法,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具体而言,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我们就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好五个辩证关系,自觉克服顾此失彼、畸轻畸重倾向,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
大小兼顾
正确认识和把握大与小的辩证关系,就是要做到大小兼顾,既从大处着眼,又从小处着手。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大”就是站位高、视野宽、心胸广、声势响、方向正、效果显,“小”就是从具体事做起、从小事做起。
要抓大不放小。我们要用大手笔、大动作,干大事、查大案,解决大问题。但大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看似细小琐碎、微不足道,却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联系最直接,对人民群众心理伤害最大,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会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我们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在坚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不断以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要积小胜为大胜。河南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关注的重点。群众利益涉及方方面面,一定要扑下身子,找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一点一滴做起,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使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使农民群众得实惠、党委政府增威信。
要防止因小失大。“小洞不补,大洞受苦。”解决腐败问题要抓早抓小,决不能坐视腐败行为滋长蔓延。抓早抓小不仅可以及时挽救一个人、一个家庭,而且可以避免一个地方和部门遭受大的损失。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综合运用廉洁自律、纠风等手段快治严刹,决不能容其滋生蔓延,因小失大,最后不可收拾。
惩恶扬善
善与恶本是人性的两个方面,但对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恶”指的是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善”指的是教育挽救干部。我们必须做到严惩腐败、善待同志,既要坚守原则、严肃执纪,又要关怀、教育和挽救干部。
要严惩腐败。党的政策、纪律和制度约束的是人恶的一面。严惩腐败,狠下心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不用霹雳手段,怎显菩萨心肠”,纪检监察干部要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对违反原则、践踏法律、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使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要善待同志。善是一种智慧,是一种远见,是一种自信,是一种文明,是一种科学,以善对人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凸显人文关怀,突出教育和挽救。在执纪过程中,一句真言,一次善举,可能触及人的灵魂深处,可能挽救一批党员干部,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要加大教育感化,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要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预防和避免党员干部犯错误。同时要坚持理性执纪、规范执纪、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平和执纪,以公心、诚心、耐心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使执纪办案工作最大限度地融党纪、国法、公理和人情为一体,体现“暖色调”,展现“人情味”。
要把握尺度。要正确区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失误与失职、敢为和乱为、负责和推责,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要科学把握“教与罚”,防止处罚的价值和目的变质易位,防止对干部的处理草率轻率,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以点带面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必须正确处理点和面的关系,实现点和面的有机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全面推进,努力避免盲目性、提高针对性、实现有效性。要因地制宜,见微知著,从点上着手发力,从面上延伸拓展,牵一发而动全身,努力做到点上工作不放松,全面兼顾不偏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要把握重点。心中有重点,工作就不落俗套;只有把握重点,善于统筹,才能做到纲举目张。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
要彰显亮点。“点上开花”只是做了“上篇文章”,“面上结果”才是锦上添花。因此,要善于对行之有效的经验进行理性的总结、升华,做到善于发现典型,自觉培养典型,使典型立得住、学得来、推得开,由“一枝独秀”到“满园春光”,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要攻克难点。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之难可想而知。要紧紧盯住突出矛盾、薄弱环节和工作死角,对症下药,集中力量各个击破,哪个环节薄弱,就着力攻克哪个环节;哪个方面问题突出,就着力治理哪个方面。要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攻坚克难,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化。
有破有立
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历程,就是一个不断破旧立新、继承与发展相统一的历史。没有“破”的胆识和魄力,就没有“立”的壮举、新的举措、好的效果。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敢于突破、勇于创新,使反腐倡廉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要在继承中发展。继承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继承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总结并运用好规律,才能巩固反腐倡廉成果;看不到形势变化而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势必功亏一篑。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在以前经验成果的基点上来谋划、来展开、来推进。要用新的眼光审视工作,用新的观念谋划思路,用新的思维解决问题,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实践变化。
要在发展中创新。发展不一定是创新;创新一定是发展,是质的变化。要在发展中更新创新观念,在发展中凝聚创新力量,在发展中激发创新活力。要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改革的精神,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客观规律的认识,大胆突破,勇于创新,谋划思路有新意,推进工作求亮点,破解难题抓深化。
要在创新中提升。创新激发活力,创新提升水平。要在创新中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在创新中提振精神、勇于担当,在创新中拉高标杆、奋勇争先。有敢与先进比、敢与强者争的勇气,有志存高远不止步、坚定目标不动摇的锐气,有迎着困难走、冒着风险上、顶住压力干的豪气,敢作敢为、敢打必胜,难点工作求突破,重点工作创一流,特色工作树品牌。
知行合一
知与行的问题,简单说,就是如何处理说和做的问题,反腐倡廉工作搞得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不在于我们知的有多少、说的有多好,关键是要怎么办、怎么干。
要清楚为谁干。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就是要为党和人民干,而不是为自己干。我们必须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牢记执纪为民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具体的实践行动,切实做到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要清楚干什么。对于反腐倡廉工作来讲,就是要着眼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当前要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来谋划和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再立新功,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再创佳绩,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群众身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成果。
要清楚怎么干。要树立务实理念,说了就做,做就做成,做就做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着力在解决问题上做文章,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谋务实之策、说务实之话、办务实之事、求务实之效,向人民展示雷厉风行、务实重干的良好作风和形象。(作者系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尹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