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广西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十七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推进具有广西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力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截至目前,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确定的122项具体任务已完成118项,完成率96.7%。2011年,全自治区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满意度比2007年提高了9.8个百分点。
注重“三个坚持”,确保惩防体系建设高位强力推进
坚持顶层设计。中央《工作规划》下发后,自治区党委紧密结合广西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08—2012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要措施,并在自治区九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实施意见》,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统一行动。
坚持党委统揽。健全领导体制。成立由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担任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体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整体推进。2008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114项,郭声琨对反腐倡廉工作批示229件。
坚持齐抓共建。将惩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到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员副主席,由他们分工负责。同时,强化检查考核,先后组织48个检查组,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带队深入14个市、89个县检查考核,有力推动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实施“三化联动”,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有效覆盖
实施“板块化”治理,增强体系建设的针对性。根据不同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将体系建设主体明确为党的机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三个重点领域,农村基层、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公用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六个基层领域,共“九大板块”,合理确定不同板块治理任务,加强分类指导。党的机关着重解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的问题,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政府部门着重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司法机关着重解决审判不公、执行难、执法犯法等问题;农村基层着重解决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国有企业着重解决投资决策、产权交易、企业领导薪酬和职务消费等方面的问题;高等学校着重解决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学术诚信等问题;城市社区着重解决民主决策、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公用事业单位着重解决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问题;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着重解决不守法诚信经营、违法违规开展活动等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体系。
实施“项目化”带动,增强体系建设的实效性。自治区党委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把体系建设任务细化为目标明确、责任具体、便于考核的工作项目,以下达任务通知书的形式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工程式推进。通过组织实施“四大战役”、“六安工程”等项目,强化体系建设的操作性和可控性。实行台账式管理。绘制任务进度流程图,坚持每月情况通报、季度工作小结、半年例会推进、年终量化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单位通报表彰,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部门单位约谈警戒,提高了各级各部门抓体系项目构建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实施“网络化”监管,增强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开发应用惩防体系建设动态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民生资金监管、农村“三资”管理、司法审判执行、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实现政务服务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在网上办理、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民生资金在网上监管。
健全“八大机制”,确保具有广西特点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如期建成
健全科学发展服务机制,促进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根据广西欠发达后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经济发展攻坚战、土地资源保卫战、生态文明守护战、安全生产防御战,建立健全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931个,纠正问题838个。二是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涉土涉矿案件645件,严守广西6312万亩耕地红线,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三是加强对能源节约和环境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破坏环境案件396件,巩固扩大广西“山青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责任事故1101起,促进全自治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健全群众利益维护机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深入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六安工程”,做到“六个确保”:确保农民得到实惠,查处侵害农民权益案件10185件,减轻农民负担1.026亿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2941个,全自治区各级医疗机构累计让利患者6.6亿元;确保救灾救济到位,严格执行救灾款物备案制、限时拨付制、信息公示制,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97个;确保民生资金专用,将各类资金纳入电子监察范围,纠正违规使用资金行为343起;确保教育收费规范,清理教育违规收费162项,清退4670万元;确保群众住有所居,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各环节监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健全干部作风匡正机制,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六戒”要求,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工作落实的作风效能机制。一是着力抓好下乡下访。部署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入乡住村”活动,全自治区1.7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2.14万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8.4万件。二是着力抓好机关绩效。成立正厅级绩效考评机构,对14个市、89个区直部门开展全面考核,实行奖勤罚懒。三是着力抓好行政效能。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1028个单位、891人因不作为乱作为被追究责任。四是着力抓好基层党风。重点推进农村、国企、高校、城市社区、公用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487件,处分4133人。
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领导干部廉洁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实现“三个化”:一是实现教育的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10819次;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班786期,7万多名新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二是实现教育的基地化。建立廉政教育基地80多个,百色起义纪念馆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廉政教育基地。1185批、40多万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三是实现教育的社会化。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成功举办“建党90周年广西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全自治区60多万名党员干部群众参观展览。
健全法规制度执行机制,落实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按照“立得起、行得通、管得住”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教育和执行。先后制定全自治区性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275项,对6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审查。同时,把反腐倡廉制度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培训重要内容,增强制度认知率。开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
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一步公开透明。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做到“五个落实”:一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自治区党委常委坚持参加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二是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区共有约15.4万人次报告了有关事项。三是落实谈话述廉制度。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4万人次。四是落实巡视制度。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完成对14个市、109个县和部分区直部门的巡视,发现问题256个,对82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五是落实公开制度。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完善,试行党政领导廉洁履职社会监督工作。
健全改革创新推进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域进一步拓展。成立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加强全区预防腐败工作,重点抓好“七个深化”: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2011年全区五级集中换届为契机,全面推行公推竞职、公推差选、差额选拔干部。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5次大规模审批项目核减工作,目前,行政审批事项比2007年减少54.4%。三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成立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发应用全自治区统一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四是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将民生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五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责任追究制,提高投资的透明度和安全度。六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全自治区诚信体系管理系统,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和反洗钱制度。七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司法信息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
健全从严惩治警戒机制,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进一步发挥。2008年8月至2012年5月,全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628件,结案114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14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96亿元;及时为10753名受到诬告错告干部澄清事实,保护和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通报典型案件110多个,组织8万多人次党员干部到南宁、柳州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在民政、国土等18个系统开展以案说纪活动。(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石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