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廉洁城市建设的路径选择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局主动协助市委、市政府,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有针对性地选择和设计廉洁城市建设的新路径、新举措、新模式,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初步构建起“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坚持“多投”与“普惠”相结合,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进程中充分尊重民生。鄂尔多斯市每年将财政支出的55%以上用于民生工程建设,将新增财力重点投入农村牧区和困难群体,全市两年累计投入429.5亿元。全市普及12年免费教育,部分旗区实现15年免费教育,着力解决“读书难”问题。旗、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苏木镇、社区都建有中心卫生院和中心卫生室,着力解决“看病难”问题。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城镇登记失业率2.21%,低于全国、全自治区平均水平,着力解决“就业难”问题。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682万平方米,着力解决“住房难”问题。逐步让65周岁以上的农牧民在脱离产业后享受供养制,为全市75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城乡居民收入达到28986元和9982元,分别增长15%和14%,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乡低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六项民生指标进入全国前列。
坚持专项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维护民利。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中梗阻”现象较为集中的86个部门和行业纳入评议范围,将政府部门中涉及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行政处罚等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38个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及重点窗口单位进行重点评议,并对28个市直部门中188个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面评议考核。全面抓好蒙汉双语“行风热线”栏目建设。三年来,共播出蒙汉双语“行风热线”622期,接听群众电话3321个,90%以上的问题给予答复和解决。
在嘎查村、社区全面推行以村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四权四制”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对涉及农牧民、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构建起“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机制、“自下而上”的民主评议监督机制、“由表及里”的专项监督机制。两年来,群众对嘎查村和社区“两委”的满意度由67%提高到90%。
市纪委着眼于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发挥案件查处的综合效应,不断推进量化管理、任务落实、联合办案、内部监督、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案件监管、案件分析通报等长效机制建设。单独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办案人才库,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实现了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坚持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以党风政风的不断好转凝聚民心。鄂尔多斯市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实打实、硬碰硬抓作风建设,在项目攻坚中比拼作风,在服务发展中检验作风,在勤政廉政中锤炼作风,在接受监督中养成作风,加快树立和弘扬四个方面的新风气,即大兴弘扬正气之风,大兴开拓创新之风,大兴勤奋好学之风,大兴真抓实干之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文牍、走读漂浮、吃拿卡要、奢侈享乐等不良风气;开展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礼金、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等专项工作,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截至目前,在全市145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8079名公职人员中开展了岗位廉政教育,查找廉政风险点3368个,制定防控措施35432项,规范业务流程69项。初步构建起政府门户网站、纪检监察专网、重点新闻网站、干部教育网站和党政机关局域网“五位一体”的反腐倡廉教育平台。(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李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