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项坚持” 务求“四个到位”
——江西省丰城市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工作纪实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后,江西省丰城市按照上级纪委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呈现了“两个大幅下降、五个大幅提升”的良好局面:即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件和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大幅下降,农村基层干部的政治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以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今年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件22件,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件,同比分别下降了45%和21%;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6.5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9.19亿元,增长率分别为26.8%和34.1%;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在江西省率先推行了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四个全覆盖”。丰城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三个强化”,务求领导责任到位
组织领导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要件,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明确责任是取得工作实效的重要保证。为使《规定》学习宣传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丰城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均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和成立了领导机构,对学习贯彻《规定》实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督查指导。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村建办抽调人员组成8个督导组,分赴全市32个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开展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有力的推动了《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学习贯彻《规定》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学习贯彻《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市委向各乡镇(街道)下达了《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对责任进行了分解细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十学并举”,务求学习宣传到位
为造浓学习《规定》的氛围,丰城市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强化促学措施,坚持个人自学、领导讲学、专家导学、集体研学、集中轮学、媒体帮学、活动助学、检查促学、考试查学、典型引学“十学并举”,务求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将《规定》和中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就《规定》颁布实施答记者问等内容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全市4536名农村基层干部自学;乡镇(街道)召开动员大会32次,由党委书记作讲学性动员;全市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规定》专题讲座和报告会53场,参加人数7799人(次);各乡镇(街道)普遍开展了一次以上学习《规定》研讨会,交流学习体会、讨论疑点难点;市委党校和乡镇(街道)共举办培训班80期,集中轮训6029人(次);在丰城电视台、《丰城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解读《规定》内容、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征文2次、廉政短信征集大赛2次、《规定》知识竞赛1次、廉政文艺汇演78场,寓学于赛、寓学于乐;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知识考试等方式督促学习,检查效果;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和“农村基层勤廉标兵”评选活动,把学习先进典型融入学习《规定》之中,把宣传教育寓于创建和评选活动之中,使宣教举措渗透于创建和评选活动各个环节。
三、坚持“四个注重”,务求管理规范到位
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丰城市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四个注重”,务求管理规范到位。全市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32个。一是注重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了《丰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乡镇(街道)成立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全面核清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村组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实行“村账乡管”,积极推行“组账村代管”。二是注重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交易。制定出台了《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7个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32个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交易。三是注重决策民主化和监督规范化。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和《2012年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规范了乡镇(街道)党务政务和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操作流程,推行“村务明白卡”制度。各村成立了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干部中开展了廉洁履职公开承诺活动。三是注重廉能管理制度化。在全市全面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要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结合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在廉洁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共查找出岗位廉政风险点2640个,查找出农村基层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472个,出台单位防控措施783条,个人防控措施1875条,完善相关制度617项。
四、坚持“五个突出”,务求贯彻落实到位
实践证明,只有惩治有力,才能监督有效,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为使《规定》贯彻落实到位,丰城市加大了违反《规定》行为的惩治力度。一是突出抓好专项治理。今年重点开展了家电下乡、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收缴违规资金212万元。二是突出抓好财务审计。实行村组财务审计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年由乡镇(街道)纪委牵头,组织对村组财务账目进行一次审计;2011年下半年,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组织全市32个乡镇(街道)对村级财务进行了交叉审计,纠正问题87个,立案查处6人。三是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加大查办力度。《规定》颁布实施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调查涉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件98件,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7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建立完善一批制度,教育警示一片干部。四是突出抓好干部作风整治。坚持高位启动、高效推进、高质整改,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干部值班、干部参与赌博、涉农收费和教育乱收费等4个专项督查和100多次明查暗访,以及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发现并整改问题400多个。五是突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精神,从组织上保证《规定》的贯彻执行。乡镇纪委均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完善了办公设施,落实了办案用车、经费和办案人员津补贴等后勤保障。结合乡镇换届,乡镇纪委均设立了专职副书记、且按3-5名的职数配备了纪委委员,全市有乡镇纪委委员146名;明确了乡镇纪委书记排名列副书记之后、其他党委委员之前,参与乡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的酝酿协商。结合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配备村级纪检委员568名。(江西省丰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