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坚持“三个注重” 建立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
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把制定决策、执行决策与关注民生、维护民利、解决民困紧密结合起来,使各项决策更加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
注重畅通渠道,确保决策形成有据。一是多渠道收集民情民意。开展“民情家访”活动,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主动家访、定期回访等形式,收集各类群众反映的问题3.9万余件,已解决和反馈3.6万余件,反馈办结率达到92.3%。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开展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共设立舆情信息直报点78个。同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通“市长手机信箱”、网上信访举报邮箱,开播“文明行风热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二是多方位实行咨询论证。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开展政策咨询、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决策时进行合法性评审,决策后向社会公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三是多手段规范决策程序。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规范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决策必经程序,在决策前进行经济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四是多层次公开决策事项。规定凡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承办单位须将方案向社会公示。
注重突出重点,确保决策落实有序。一是突出创优发展环境。一方面,着力优化政务环境,今年7月,全市启动以简政放权、增速提效为重点的第七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6项,单项平均办理时限由5.66个工作日,压缩至4.63个工作日;精简市级非行政许可事项84项,单项平均办理时限由11.93个工作日,压缩至5.08个工作日。另一方面,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市容环境整治,推行“小蜜蜂”志愿者活动,不断提升居民文明指数,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城市。二是突出构建长效机制。大力推行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确立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框架。同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开通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前,已建成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89个,实现市、县、乡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络的全覆盖。三是突出解决民生问题。通过组织大型招聘会、政府购买岗位等办法,共帮助“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3万余人,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6028人,全市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逐步建立、完善以“摇、补、扩、提、换”为五大支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系。四是突出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注重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接待,自去年11月起,共有20家律师事务所近200名律师参与接待群众来访445人次,1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市政府信访接待工作。
注重督察巡查,确保决策保障有力。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专项督察、情况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执行情况、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专项治理。坚持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专项治理。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和“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关于实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问责办法》等。同时,充分发挥全市主流媒体的作用,对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行暗访检查,对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规定的行为,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强化案件查办。2010年以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206个突出信访问题实行包案督办,立案1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179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作者系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卢作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