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固本强基 内修外化
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和长期战略任务来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务实重干、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建立“四项机制”,激发队伍内在活力。一是建立公开遴选机制,招纳人才。2011年5月,开封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2名公务员、5名全额事业单位人员。他们的平均年龄为27岁,均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具有国家A级法律职业证书3人,大大改善了委局机关干部结构和整体素质。二是建立内外交流机制,培养人才。针对一部分机关中层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实际,2012年年初,市纪委、监察局从县(市、区)直单位先后选调5名优秀基层干部,充实到委局机关担任室主任,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同时,积极推荐7名同志提拔、交流到市政府机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岗位上任职,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有序流动。三是建立竞争上岗机制,选拔人才。对委局机关中层干部空缺岗位,2011年12月,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民主推荐等程序,16名同志走上机关室主任、副主任岗位。委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面试旁听,现场进行民主测评,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四是建立双向选择机制,用好人才。截至今年3月底,委局机关中层干部以下实现了全方位的双向选择,机关干部轮岗交流面达到54%,实现了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激发了机关干部的内在活力。
实施“三大工程”,提高队伍能力水平。一是实施教育培训工程。2012年4月至6月,市纪委、监察局先后举办4期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全市13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轮训;组织67名新任市直单位纪检组组长、374名派驻统一管理人员和部分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参加中央、省纪委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在全系统推行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二是实施规范管理工程。在领导班子、机关建设方面,先后制定《常委会议事规则》、机关财务和车辆管理制度等,做到事事有遵循、项项有规范;在系统建设方面,制定《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意见》等,坚持高起点部署、分级实施、层层推进;在规范履职方面,制定《机关办案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严格程序、细化流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逐步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实施防控监督工程。2012年年初,开封市纪委、监察局制定《机关内部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建立了诫勉、分级负责、工作报告等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厘职权、查风险、定措施、建机制,初步建成了融教育、排查、预警、处置、考评于一体,具有开封特色的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打造“三个平台”,锤炼队伍过硬作风。一是打造项目运行平台。2012年年初,市纪委、监察局推出项目运行平台,将市纪委全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市直有关单位和委局机关各室,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台账、项目进度台账和项目督查台账,明确责任、目标及完成时限,定期听取汇报,掌握项目进度,及时开展督查,确保工作成效。二是打造工作推进平台。从2010年开始,建立并落实周例会制度,每周一委局机关召开由领导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参加的周例会,各室汇报上周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点评,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周例会已成为集学习传达、工作汇报、讲评部署、相互交流、日常督查“五位一体”的工作推进平台。三是打造奖惩激励平台。从2010年开始,开封市纪委、监察局在县(市、区)和委局机关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激励大家争先进、创特色、出经验。对排名前两位的县(市、区)和前6位的室,作为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对得分处于末位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作者系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阎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