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从教育管理入手,创新体制,夯实基础,做到惩治和预防并重,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开展,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结合这几年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这里谈一点体会和思考。
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准确把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向。中纪委多次强调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落实在基层,我们认为就是要始终把推动中央、省、市和县委的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线,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具体工作中我们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重大决策以及民生工程的实施和重点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落实政策。制定了《金寨县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管部门、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提出了目标要求。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拉网式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去年在对廉租房申请户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把关时,共取消了82户的配租资格。二是抓作风效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重点是提高效能。2010年,我县就成立了高规格的作风效能建设指挥部,去年市会议召开后,我们结合金寨的实际,明确“十条禁令”制卡印发所有党员干部,并针对这十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举报活动,集中查处和纠正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对10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和曝光,目前已有33名工作人员受到通报或党纪处理。同时,完善了作风效能建设考评机制,加大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全面监督检查和25项专项效能督查活动,印发《作风效能通报》26期,对违反效能规定的单位实施效能考评扣分,对2011年度效能考评扣分的73个单位兑现经济处罚。去年底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三项评议”活动,在社会评站所(营业网点)和企业评窗口活动中,对群众评议为满意的10个基层站所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对群众不满意的8个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的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了免职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正如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在全省会议上强调的“只有围绕中心,才能把握方位;只有服务大局,才能有所作为。”
只有从教育管理入手,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行为,才能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开展宣讲活动。去年《若干规定》印发后,在发放学习资料、张贴图解宣传画的同时,组织人员编写宣讲材料。今年初,组成5个宣讲组,深入到全县23个乡镇11个县直涉农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3000多名乡、村干部及涉农单位工作人员受到教育。二是解决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监督无抓手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村“两委”廉洁履行职责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县村“两委”干部中开展以“学廉、诺廉、践廉、评廉、奖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活动,明确规定每年对“两委”成员廉洁履职进行测评,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满意率高于20%的,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满意率高于50%的,直接定为“较差”等次,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其组织处理。三是积极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我县重点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县共有40个党委,135个党总支部,938个党支部,25426名党员参加了活动。县委、县政府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历时三个多月,全面完成了主题教育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共编印简报26期、信息专报34期,被上级采用信息12条,网站报刊刊登85条,1208名科级党员干部书写了家书。
只有不断探索创新,坚持预防和惩治并重,才能找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为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更有的放矢,我县在多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也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早在2004年在全国率先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一卡通”,2007年在全省率先实行惠农资金“一线实”管理。2009年又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村级“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为全省全面实施“三资”管理和“阳光村务工程”积累了经验。通过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村级“三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村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被省、市评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先进县。二是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去年8月以来,我县采取全面铺开、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成立13个督查组,把好权力清理确认、职权目录编制、流程图绘制、廉政风险点查找、廉政风险评估等五道关口,实行四级审核,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动态监控公开,积极构建了完善教育监督、为民服务、基层民主管理、权力分解制衡、预警纠错等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三是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效能廉政双监督。出台了《实施办法》,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特派监督组制度,由纪检监察机关向重点工程(项目)派驻特派监督组。确保建设优质高效工程的同时建设廉政工程。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标后监管工作。去年底,查处了1起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案件,对被借用的9家企业记不良记录,6个月内限制在金寨建筑市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全县通报,起到了警示作用。四是在注重预防的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对土地违规、资产处置和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查处。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89件,立案113件,结案109件,108人被追究党纪责任,8人受到政纪处分(其中有7人受重双处分)。
只有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才能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2010年,我县对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成立8个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组,对纪检监察力量进行了有效整合,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去年,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县委高度重视,今年2月,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出台了实施意见,对乡镇纪检组织设置、干部选配和交流、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监察室主任原则上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其中一类乡镇监察室主任可专设。行政村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履职。目前有专职乡镇纪检干部49人。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会、以案代训、案件质量公开评审等形式开展了业务培训。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挤出20余万元资金,为全县23个乡镇纪委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传真、扫描、复印、电话一体机,数码相机和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切实帮助乡镇纪委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确保乡镇纪委全面达到“十有”标准。健全完善了纪检组织内部运行、权力监督、纪检干部绩效考评等项制度。该项工作得到了省市的肯定。《实施意见》被市纪委全文转发,《安徽纪检监察信息》专刊介绍了我县的做法并刊发了县委、县政府的文件。我县乡镇纪检组织工作实效明显提升,今年1-11月份办案7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5%,全县23个乡镇全部都有自办案件。(安徽省金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汪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