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如何实现“三清”目标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尤其是要达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个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目标、新标杆。建设廉洁政治,实现“三清”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围绕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主线,力促干部清正
建设廉洁政治,要紧紧抓住“人”这个第一要素,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树立正确的执政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要按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教育领导干部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始终坚持执政为民。同时,从实际出发,运用有效载体,推动各级各部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实际之风,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
养成良好的执政道德。良好的道德修养,是领导干部廉洁公正履职的基础。要深入组织学习贯彻新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开展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
守住为官从政底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监督、预警和防范;要严厉查处和纠正“公权不用、公权乱用、公权私用”等行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保持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突出规范权力运行关键,力促政府清廉
政府清廉,关键是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确保行政权力运行高效、规范、透明。
促进职能转变,打造高效政府。以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服务高效优质。继续简政放权,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层级,压缩审批时限;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为抓手,健全“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机制,“标准化、高效化”运作机制和“零过错、零容忍”管理机制,促进行政服务提速提效。
规范权力运行,打造廉洁政府。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公正。继续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清权、确权、亮权、督权等工作,严格按照职责权限规范行使权力。加强规范行政裁量权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后续监管,定期组织权力运行风险评估,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推动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按照公开栏、手机信息互动平台、政务信息网站和电视公告“四位一体”的立体公开模式,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同时,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推进办事流程、热点问题、行政执法和决策过程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此外,结合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开通网上申报、查询、受理、投诉等公共服务项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抓住建设廉洁政治核心,力促政治清明
保证党的政治清明,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建设。把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贯彻到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围绕科学发展,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为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把服务、保障、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切实清除影响科学发展的各种阻力和消极因素。
坚持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道路。要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大工作报告提出的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七个必须坚持”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及时发现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盘点检查《2008-2012年工作规划》落实情况,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及时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第一次提出“纪律建设”这个概念,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坚定决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实现“三清”目标。(作者系福建省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薛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