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务公开须做到“四个创新、四个转变”
党务公开是党的建设一项全新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新形势下推进党务公开,应当按照促进党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着眼于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创新,努力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发展要求的党务公开新模式,不断开创党的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创新理念思路,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先决条件,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有效途径。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存在片面认识。有的认为党务公开是务虚的,是搞形式、走过场,“公开不公开都一样,还是干部说了算”,因而在态度上漠不关心,行为上置之不理;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往往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搞不好既失信于人民群众,又触犯了党纪党规,是“自找麻烦”、“自寻烦恼”,因而在思想上消极对待,工作上被动应付。这些片面认识,极大地制约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真正认识到,将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相关问题和重大决策向党内外公开,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规范化,防止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权力滥用,也有利于更有效地凝聚党心民心,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摆脱长期以来形成的“党务工作神秘论”的思想束缚,积极营造“上下结合、共同推进”的党务公开良好氛围。
二是创新公开内容,变“依事公开”为“按需公开”。按照党员群众意愿确定公开内容,是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前提。如果公开内容泛泛而谈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公开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要先期组织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问题和共同愿望,以此确定党务公开重点事项,努力做到“抓住实质、直奔主题”,实现从“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到“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的转变。在此基础上,要制定出台关于党务公开的具体实施意见,将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公共事项决策和选人用人情况作为公开重点内容,既杜绝“长官意志”和形式主义,又体现党务公开区别于政务公开的本质特点,以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在重大决策公开方面,应把涉及重大民生,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党委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作为常规性公开内容,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及各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在选人用人公开方面,始终坚持扩大民主的正确方向,既注意扩大群众参与,又注意提高民主参与质量,把干部选任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把民意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是创新公开方式,变“结果公开”为“全程公开”。只公开结果而不公开过程容易让党员群众猜测和质疑,甚至产生“公开不如不公开”的负面效果。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事中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明确规定决策前,必须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制定党内情况反映、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党委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及时公布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从而把事前、事中、事后整个过程纳入公开范围。
四是创新公开机制,变“自行公开”为“监督公开”。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如果仅靠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的自觉推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高度重视和有效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健全完善的评价机制,促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进行班子自评。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由班子成员对党组织科学决策、选人用人、民主建设、班子作风、党务公开效果等情况进行评定。二是组织党员群众测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向党员、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党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行监督员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建立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设专人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党务公开目录制定、群众满意度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评估,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郝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