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波密县:“四位一体”抓实农牧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2012年以来,波密县从源头上狠抓纪检监察农牧区信访问题,构建了的“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督查为主、惩处为用”的“四位一体”纪检监察农牧区信访工作模式,形成了纪检监察、农牧、司法、综治等多个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教育为先,普及信访知识,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信访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面越来越广,在信访过程中,社会上流行着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下级怕上级,职位越高越好解决”等,为避免在该县发生这种情况,波密县纪委不断加大农牧区信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引导群众“合理”信访。利用集体“三资”工作、财务工作等村务公开模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进行信访活动,让农牧区群众明明白白上访,清清楚楚反映问题。二是营造“良好”信访环境。改变过去只对特定的信访人进行教育和疏导的思维定式,对群众进行广泛性的宣传教育,力争营造一个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让每个村民都是信访人,每名群众都是监督员,通过强化宣传教育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合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让群众认识到信访必须依法有序进行才能维护权利、解决问题,使信访步入正常轨道。三是提高村监委会干部 “引访”素质。加强对农牧区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法纪教育,进行必要的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村监委会干部的宗旨观念、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能力水平,使村监委会干部能欣然并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并引导群众合理合法上访,真正让农牧区党员干部能理解、愿接受、会指导农牧区信访工作。
二、制度为本,推进民主管理,完善信访预警机制
波密县农牧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以建章立制为重点,推进依法治村,力争做到“以制度管人,以法纪约束人”。一是完善农牧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集体资产的处理、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使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变更、土地的开发利用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不能由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是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村干部处理办法。对于村干部轻微违法行为,探索制定专门的处理制度,不让任何一个村干部脱离纪律的约束和监督。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认真履行职能,按程序办事,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是建立信访预警制度。把信访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实现由接访后处理向完善预警机制的转变。实行乡镇各村纪检信访信息共享,举一反三、互相借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排查并纠正。同时,对那些群众虽然未反映,但有可能随形势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
三、督查为主,纠正违规现象,减少信访发生
制度出台后,监管是关键。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政的积极性,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情权,培育村级内部监督机制,使村民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最大限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一是对专项工程及时进行审计;二是按规定对村级财务定期进行审计;三是注重对村账乡(镇)代理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四是财务公开进一步细化,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细化到人和事。同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纠正财务不规范现象,对村干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从而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保护干部,避免给集体经济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惩处为用,严处违规人员,避免信访升级
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明白:对违纪违法行为如果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会引发群众的不满,使矛盾进一步激化,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同时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为此,县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对群众反映频繁、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政策:一是处理问题不公,偏听偏信,优亲厚友,包庇袒护;二是是私自贪污集体资产行为,等等诸类。对这些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县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力争通过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手段来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六个波密”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西藏波密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