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八项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近年来,利通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吴忠市纪委历届全会精神,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利通提供有力保障。2013年初,利通区被自治区评为全区2008-2012年推进惩防体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着力构建坚强有力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突出主要领导“一岗双责”,以任务分解、联席协调、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四项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每年初,向党政“一把手”制发《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十项制度”工作手册》和《领导干部“勤廉指数”监督手册》,按照《利通区推进惩防体系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季督查、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评价机制,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着力构建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机制。每年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每年“两节”期间,通过发送新年廉政挂历、廉政台历、廉政短信、廉政教育读本等形式,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每年组织区级领导和党政“一把手”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每年依托 “六位一体”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其中涝河桥烈士陵园被自治区命名为第一批全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打造一批廉政书屋、廉政广场、廉政长廊、廉政大院、廉政校园等廉政文化示范点,其中3个廉政文化示范点被自治区首批命名。
着力构建监督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区级领导、部门“一把手”、乡镇领导班子、站所、村(社区)五个层次,梳理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排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形成“一人一档一册”廉政风险防控档案,建立每周干部自查公示、每月主要领导点评、区纪委定期督查和“四色”预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年”和“执行年”活动,形成《利通区2009-2012年反腐倡廉制度汇编》;严格执行“三谈两述一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
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 “塞上农民新居”、毛纺织工业园区、生态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推行项目廉政合同和生态移民工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惠农补贴、城乡低保、征地补偿、扶贫救助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涉农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三资管理”、“三公支出”、“小金库”、规范津补贴和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着力构建快捷畅通的信访举报查办案件机制。依托勤廉为民“连心网”、“利通区党务政务数字化管理平台”、王兰花热心小组、两代表一委员民情工作站等信访举报“民情之声”互动平台,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开展 “五访促和谐” 和“五诊法”活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严格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三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71件,初核95件,其中转立案59件,了结32件,正在办理4件,给予党纪处分41人,政纪处分8人,双开2人。
着力构建高效务实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抓作风、促效能、干事业”主题实践活动、“庸懒散满慢”专项效能监察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对34名责任人进行了效能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市若干规定,出台《利通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重申“六个严禁”狠刹公款吃请不正之风,集中组织对全区各单位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和全区经营性场所公款消费及公车私用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有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着力构建勤廉为民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机制。全面落实村监会制度,发挥村监会的监督职能;全面实施村级民主“四权治理”机制,建立“制度+流程”的村级管理模式,荣获全国第一届党建创新案例优秀奖;全面推行“三资”网络管理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实现“三资”管理规范化;全面推行 “六位一体”党务公开运行模式和2×7村务公开模式,实现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化;开展“三直评”活动,其中 “百姓直评村干部活动”荣获第二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案例优秀奖;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代理站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着力构建争先创优的纪检监察队伍教育管理机制。深化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深入开展“入户连心、破解难题、服务民生”调研活动,形成112篇理论调研文章,其中18篇被区、市刊登;实行每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公示和年终兑现奖惩制度;加强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管理和纪检监察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查、评、比”活动,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争先意识。2011年,板桥乡纪检干部金淑珍被中央纪委监察部予以嘉奖表彰。(利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袁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