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五化”监督管理模式
近年来,山西省平定县纪委监察局不断探索、创新、实践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构建“五化”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选人用人严格化。一是把好“入口关”,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考录人员的政治素质作为重要考量依据,择优录取。同时,强化借调人员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优先选调政治素质优秀、业务水平过硬的同志进入队伍,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二是注重干部交流,注重纪检监察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进而避免“熟人、人情”对监督管理带来的不利,不断为纪检监察队伍输入新鲜“血液”。三是夯实基层纪委基础,关心和支持基层纪委的建设,2012年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针对性和指导性检查,并在乡镇设立了监察室,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到乡镇纪委队伍,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纪委履职能力。
干部教育经常化。一是加强党性党纪教育,每周五下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党纪党规,特别是加强对《党章》和《廉政准则》的学习,同时,每次集中学习都布置自学任务和学习作业,促进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二是经常性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收听收看王瑛、李天福等先进事迹报告会、京剧《廉吏于成龙》、“清廉颂”音乐会等,从正面引导和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奉献意识。与此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收看《小官大贪》、《招呼》、《小金库》等警示教育片,让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警醒、受到震动,形成不能腐、不敢腐的思想。三是及时提醒保廉洁,充分利用安排工作、汇报情况等会议,对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廉政提醒,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
内部监督制度化。一是注重健全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对机关各室工作职责进行清晰定位,对工作程序进行合理优化,对工作纪律进行重申,形成了覆盖班子和全体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二是注重制度的执行,年初确立了副书记负责制,由上级负责对下级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监督,并印发了《机关科室工作要点》和《平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严格奖惩,形成了层层抓工作落实、抓责任监督的监管机制。三是注重发挥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作用,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思想境界方面强化对干部的监督。
外部监督多元化。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听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同时,高度关注和及时处置网络舆情,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二是在纠风、效能、执法等监督检查中,引入第三方,形成制约机制,即通过与县委、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检查、邀请媒体参加等方式,将执纪人员置于第三方的监督之下,从而确保监督检查的公平、公正。三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群众代表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摆问题、提建议、改作风,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责任追究从重化。按照中央和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和纪律制度,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对不按照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办事的人员,对利用接访、查案、明察暗访等谋取个人利益的人员,按照党纪党规从严查办,从严处分。同时,按照层级监督职责,上追一级,对监督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诫勉谈话,从而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力有效。(山西省平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高锦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