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四转”中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
省、市纪委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四转”新要求,这是新形势下打造反腐倡廉铁军、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充分发挥的必然要求和客观选择,也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职指明了方向。
在“四转”中要上下共转,上转是关键
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全面部署,提出了许多新理论、新思路、新观点、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干部必须及时适应和贯彻落实。在双重管理领导体 制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转”要求,必须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统一思想认识。不能上转下不转,也不能下转上不转,而应上下共同转,但是上级转是 关键。省、市纪委书记座谈会召开后,我们及时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和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专题学习会议精神,并围绕“四转”要求进行了探讨。8月7日,我们向区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原本1个小时的汇报会,变成了2个 小时的讨论会。区委常委会表示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四转”要求正确、充分发挥职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 上来。同时要求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对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参加的,一律行文取消;对牵头负总责的工作也要全面精简,以 腾出更多的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主业。要在系统内上下同步转,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工作的主次职责,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职责要有所侧重,如乡 镇街道纪委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检查,而查办案件和队伍建设就不应是主要职责。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应把监督检查、惩腐肃纪、教育预防和队伍建设作为 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只有各级工作重点不同,工作各有侧重,才能抓出工作成效。
在“四转”中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为是重点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之一是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职责。就监督职能来说,纪检监察机关的许多监督职能与其他部门有相似、重叠和雷同之处,工作中容易产生混 淆、模糊,如不认真区别对待、分清主次,就有可能种了别人田而荒了自家地,该管的没管到,不该管的揽了一身。过去,纪检监察机关替代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 能的做法屡见不鲜,只要是同级党委、政府要求的,什么事都冲到一线,造成工作越位、错位、缺位、失位。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回归到本职职能上来,该是职 责内的事就要坚决介入,不是职责内的就要坚决跳出来。
分清职责。对职责内的要坚决办,坚持亲自办、马上办、快速办;对职责外的要坚持转交办、督促办、跟踪办,不能再打混合战。如:纪检监察信访督办,就不能将纪检监察信访 与社会大信访混为一谈,更不能让社会大信访绑架了纪检监察工作信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得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举 报党员干部违纪、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及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的事和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逐层严查到底。但对其它类的信访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内的信访 件,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领域的信访问题,就不宜直接查办,而应登记交办或告知当事人向上一级公检法司或地方党委、政府申诉。但可以对及时办理情况进行 跟踪监督,加强对办访人员进行作风和效能问责,而不宜直接参与协调和处理,更不能以此类信访件的多少来考核量化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紧扣监督执纪职责。明确在每项监督工作中的角色定位,按“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分清责任,分步推进,分层落实,从日常的直接参与 中跳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抓执行和抓落实上,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取代。如对农村财务及村(社区)“三资”的监 管,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督办抓的职能,督促基层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经管、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并对各部门的监管履职情况进 行再监督和再检查,发挥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统筹整合各方面的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建立信息互通、办案协作、工作联动等机制,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如,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 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在目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大背景下,做好查办案件这个“主业”不能有丝毫松懈。而要做好“主 业”,纪检监察系统目前仍有很多困难,最主要的是办案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和办案条件无法保障。因此建议中央及省纪委要切实保障查办案件的基本条件,确保 办案质量和安全。一是要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纪检监察三分之二的人员都要会办案,三分之一的人员要成为办案的行家。二要保障必要的办案条件。目前区级办案 十分艰巨,处于“打游击”的状态。这次在这个宾馆,下次在那个招待所,既不安全,也不方便。基层纪委的同志不是不愿办案,而是没有条件办案。建议中央财政 或省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搞好办案点建设,或以县市区为单位,或以区域为中心建设办案点,投入可以采取上级拨一点、社会拿一点、各县市区提前支付一点的办法解 决。办案点建成后,实行独立法人自负盈亏,统一看管、统一食宿、统一就医、统一收费标准,纪检监察干部只专一负责办案,把陪护、后勤等其它服务交给社会。 三是要保障必要的办案经费,中央和省市要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保证办案经费的支出。
在“四转“中要注重点和面的关系,点是难点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战线越拉越长,如果四面出击,泛泛而抓,就会事倍功半,很难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善于抓 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推进。要注意抓重点,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切实抓好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各项 工作。要盯住关键,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牢牢盯住“关键的少数”、“少数的关键”。对于短 期内难以全面突破的工作,可以建立试点,以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做到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推广。今年,我们突出县级领导、各级“一把手”、管人 管财务等关键岗位这“三个监督检查重点”,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用权行为监督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实行“副 职分管、一把手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张湾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杨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