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构建中层重点岗位监督机制
今年以来,山东省东营市纪委、监察局着力加强对部门单位中层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以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以及涉及人权、财权、物权的岗位为重点,确定重点岗位(科室)184个,建立了集前期防范、中期监督、后期评价于一体的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控导疏相结合,建立动态防范机制
一是完善机制“控”。进一步完善重点岗位的内控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转变,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梳理再造,通过12388、效能110、政务微博等投诉受理平台,定期收集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信息,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目前已抽查测评重点岗位20个,开展廉情分析5次,约谈告诫18人,责令部门单位限期整改问题34个。
二是廉政关爱“导”。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廉政关爱教育的意见》,对拟任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任前提醒”,与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同志进行“有因谈心”,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回访谈心”,组织召开重点岗位人员家属座谈会,要求他们当好廉内助。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型廉政谈话110余次。
三是岗位交流“疏”。针对部分重点岗位人员交流不畅的问题,探索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机制。对于在部门单位组织人事、执纪执法、规划建设、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任职满5年的领导干部,通过轮岗交流、竞岗交流、内部交流和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交流轮岗。
点线面一体化,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
一是统一监管“高危点”。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定完善了规范运行、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药品器械采购等8大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截至目前,共完成工程建设类交易216项,交易额47亿元;政府采购货物类交易720项,交易额17亿元。
二是全程监管“运行线”。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机制,围绕决策、执行、结果公示等权力“运行线”,通过参加会议或现场监督、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建议停止拨款或追缴违规款项等措施,实现了事前请示报告、事中全程监督、事后报告备案的全程化监管。2013年先后开展重点工程招投标、科级干部竞岗等事项监督114次,提出意见建议41条。
三是动态监管“基础面”。派驻机构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监督,通过阅处重要文件、查阅财务账目、调阅档案资料、参与重要调研活动等方式,实现对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管;实行动态巡查制度,重点围绕“三公”消费、基建项目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部位进行。
廉勤效齐步走,建立综合评价机制
一是纪检监察“评廉”。年初把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分解为23项,通过部门单位细化到各个重点岗位,分别推进落实,对绩效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审计、政务公开及强化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对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管意识。
二是社会公众“议勤”。每年组织2次重点岗位效能评议活动,通过公众推选产生64个部门单位的100个重点岗位(科室)作为评议对象,经过网上日常评议、第三方调查、千名公众现场集中评议三个阶段,评议重点岗位(科室)的勤政情况,按照2%、18%、80%的比例综合确定各重点岗位(科室)的评议成绩。对排名在后5位的,现场质询部门负责人。
三是综合评议“问效”。创新评议模式,将社会评议市直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单位)活动集中推进,2013年发放书面评议票5000张,电话随机抽样访问服务对象4800名,受访者就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效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意见建议225条。(作者系山东省东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岳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