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当担任的四种角色
当前,全党都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 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结合工作实际,认 真担任四种角色,以群众意识群众观点的新加强、作风建设的新转变、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头雁”
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又是参与者。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一方面要求认真做好活动部署及监督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不虚、不 偏、不空。另一方面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主动多下基层、多接地气、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 生态环境,增加农村和农民收入,真正为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带头践行“为民”宗旨。
二、做听民声护民利解民忧的“护航人”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热线、廉政信箱、网络问政、“大小信访工作站”等平台,积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纪委开放日”等活动,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发表诉求。二是认真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完 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办理流程,认真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如前段时间,有群众在广西崇左市阳光效能评议板块反映我县 进结镇茴利、龙凤村的危房改造、农村低保评定不公的问题,我们也是第一时间派出两个调查组前往调查核实,挨家挨户了解情况,取消了14名已不再符合低保条 件农户的低保资格,还当地老百姓一个公道。
三、做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守护神”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要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治理。积极开展教育乱收费、医疗不正之风及私设“小金库”等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医疗、教育、危改、低保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三是不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时 刻保持查办涉农案件的高压态势,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涉农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去年,天等县查办了23件涉农 案件,占案件总数的68%,退还群众违纪违纪款项4万余元。今年,我们立案查处涉农案件8件。近日,我们还专题下文通报了两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把 荷乡怀安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李某某收受辛苦费案。把荷乡怀安村原党总支副书记李某某,在协助把荷乡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及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公然向 9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及民政低保的农户收取各种辛苦费共计33500元。都康乡危房改造吃拿卡要案。都康乡文化站干部闭某某,利用身为包村工作队员的 职务便利,向19名危改农户收取每户150元的照相费。都康乡逐龙村委主任冯某某,接受想要危改指标的农户宴请4次。案发后,我们及时查清案情,对相关人 员进行党政纪处分,2月18日召开现场会通报案情并将涉案的36350元违纪款全部退还给群众。
四、做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上的“急先锋”
中央决定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上扮演好“急先锋”的角色,大刀阔斧干出实效。一是要带头纠正“四风”。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要做到“一尘不染” 、“两袖清风”,做纠正“四风”的示范标兵。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四风”,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加强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信访受理、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出现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广西天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黄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