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推动“三转”,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深刻学习领会、周密安排部署。中央、自治区、吴忠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后,利通区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区纪委常委会等及时传达学习各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召开了中共利通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举办了为期3天领导干部学习班,组织观看了焦点访谈系列节目《八项规定一年来》及曹刚、马彦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吴忠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利通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成立了7名纪委常委和4名派出纪工委书记的宣讲组,深入部门、乡镇、农村和社区进行了集中宣讲。全区各级党组织采取领导班子专题学、党员干部集中学、座谈讨论交流学、发放学习资料自己学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领会了四级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会议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
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制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副职领导、各级党组织、区纪委监察局,具体细化了落实主体和监督责任30项。出台了《利通区推进“勤廉为民”工程落实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围绕“五好”标准要求,列出了“20个不准”负面清单,以宣传挂图的形式予以公开,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向全区40余名乡镇、部门“一把手”印发了《利通区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八项制度”》和《利通区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勤廉指数监督指导手册》,修订完善了《利通区推进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和《利通区效能问责办法》,区水务局实施“六个公开”实现“六个放心”落实主体责任;区城乡环卫局围绕“四项工作”、建立“五项制度”、坚持“五个带头”、达到“三个满意”落实主体责任;区农牧局明确 “两个责任” 、强化“四项管理”、筑牢“五个防线”落实主体责任等,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严肃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采取了“431”模式开展“两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4”是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内容上,突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私用”内容;“3”是在监督执纪问责方式上,采取自查自纠、明查暗访、信访受理;“1”是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上,严格执行“一查三追究”。截止目前,对12个乡镇30个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6个批次集中明查,对服务窗口、干部工作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情况进行了10个批次的突击暗访,对13个大型购物中心、21个餐饮娱乐场、6处旅游景点、138辆公务用车进行了暗访,下发纠风督办通知单11份,对3个单位5人进行效能问责,严肃查处了东塔寺乡政府原副乡长马某为女儿满月设喜宴的违纪案,给予免职、党风警告处分、退还违规礼金、全区通报处理。以“四查四比四看”为载体,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活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机关干部慵懒散奢、公车违规使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工作,清理办公用房超占面积217间3620平方米,清理各类评比考核表彰活动40项,保留16项,合并5项,取消19项,全区同期各类公文发文下降10%,召开会议次数下降15%,党政机关“三公”经费下降10%,工作经费下降15%。
明确职能定位、加大案件查办。先后全员参加了自治区、吴忠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2次培训班;优化整合了委局机关、派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力量,实行全员办案;确立案件主办人,明确主办人有一定的建议权、决定权、监督权,同时对案件调查全过程、调查结果和办案安全负总责;主动从信访举报、社情民意、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网络舆情中主动发现案件线索,扩大办案成果;实行案件“双评”制度,即纪委常委会上研究的每一案件,都进行评析和点评;把“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作为查办案件工作最基本要求,专门调配了一间谈话室,安装了视频录音监控系统,为办案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对利通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利通区委、政府议事机构由62个调整为11个,其他的全部取消或退出。今年以来,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4件(不含重复件),其中来信15件,来访8件,来电1件,初核25件(含去年12月份13件),了结5件,适当处理(问责)6人,转立案14件(含去年12月份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件9人,正在审理5件5人,立案案件全部为自办案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问责决定书2份。建立健全典型案件“五个一”工作机制,即坚持典型案件“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一案一促建”,切实发挥好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强化监督制约、实施有效预防。开展了“送廉品”、“送廉历”、“送廉课”活动,精心制作了以“反对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为主题的家用围裙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廉政年历漫画,分别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群众发送了2500份和5000余张,送廉课22堂,3000余名乡镇、村(居)干部参与了听课。编印了《利通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百条“红线”手册》和,向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发放3000余本。开展党员干部谈话提醒教育,组织区级领导和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前往吴忠监狱进行了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错。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与管理,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对区直部门、乡镇“一把手”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一把手”“五不直管”和“五项措施”,即“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并建立“五项机制”即“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纪委监督”加以督促落实。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章制度“留、废、改、立”工作要求,梳理党风廉政制度29项,废弃8项,新立12项。(利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袁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