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立转立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阳县纪委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转变职能突出主业主责
清理精减议事协调机构。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7个精减调整为15个,突出纪委的主业主责,对不属于纪委主责的工作坚决退出,避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越位、缺位、错位。
突出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自办案件力度。今年以来,重点查处了截留挪用小麦补贴、村干部贪污以及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案件18起,其中委局机关自办案件16起,大要案8起,结案18起,结案率100%,党纪处分1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9.4万元。
创新理念提升监督实效
创新机制,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将57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县委、县政府16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34个牵头部门、44个协办部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倒查机制,严格“一案双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县纪委书记与镇(街道)、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共对全县10个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创新方法,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完善党内监督,开展了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实行镇(街道)、县直部门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副职向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机构述廉。强化巡查监督,重点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等纳入巡查内容。今年以来,4个归口派驻机构共对13个部门开展了巡查,下达整改意见书26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严格执纪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突出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并在媒体上开设“曝光台”,不定期对“四风”问题进行曝光。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6次,查处“四风”问题19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起,处理党员干部2人。
正风肃纪强化自身建设
严抓自身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对反腐倡廉最新论述、重要讲话等做到纪检监察干部先学先懂,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使命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开设“室主任大讲堂”,就各室业务知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面培训,开展“学讲考评”、“推荐一本好书”等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业务讲座、岗位练兵、定期轮训等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严格自身管理。县纪委常委与各室主任、各室主任与一般干部分别签订了关于履行“十二个一律”规定公开承诺责任书,对出现违反规定行为的,将从重从快处理,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意识。实行县纪委常委与纪检监察干部双向约谈制,及时把握干部工作思想动态。机关内部下发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明确纪律要求。
强化自身监督。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围绕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以及干部人事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制定党纪政纪案件初步核实流程图、党纪政纪案件调查流程图等,规范工作流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社会监督电话,开通监督电子邮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纪检”。(作者系山东省济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刘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