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健全完善“三个体系” 加强常态化廉政教育监管
今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教育引导和行为规范并举,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个体系”,加强常态化廉政教育监管,有力促进了全区干部廉洁从政,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教育引领,建立常态化的廉政教育工作体系。自今年起,淄川区把每年5月份定为全区“廉政教育月”、5月10日定为全区“廉政教育日”,打造“510”廉政教育品牌。一是党课讲廉。邀请上级纪委领导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作一次廉政教育报告。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分别为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二是基地学廉。建立全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6300多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干部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三是考试检廉。“廉政教育日”当天组织全区1411名科级干部集中参加德廉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全区通报,并将成绩合格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测试不合格者2年内不予提拔。四是案例警廉。组织全区重点科室负责人,现场参加一次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五是谈话倡廉。分三个层面全面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区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派驻派出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同驻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谈,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中层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谈。
制度约束,建立常态化的制度保障体系。开展以“治庸增才干、治懒提效能、治散聚合力、治奢倡廉洁”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深入实施作风效能肃纪工程,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真正让党员干部受约束。一是严明“四条禁令”。实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严禁工作时间玩乐、企业生产宁静日和严禁吃拿卡要报行为“四条禁令”,完善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切实加强作风效能监督问效。今年开展明察暗访19次,发现违规10人,并对其中违反禁酒令的3人,违反工作纪律的2人,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公开曝光。二是创新四项机制。创建监督机制,对涉及2300家企业的检查、处罚等工作审核备案130件次,合并否决14件次。推行跟踪问效机制,设立效能监测点130个,对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问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开展行政职权梳理工作,推动权力规范行使。完善涉企收费管理机制,编辑公开《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提高收费工作透明度。三是规范四项行为。规范公务接待,积极推行“廉政食堂”,全区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29%。规范公车管理,建立全区公务用车数据库,对1200辆公务车进行登记备案,开展专项检查25次。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对86名领导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等事宜进行申报监督。规范职务消费审批,严格界定职务消费的项目、费用、标准,严格审批程序,促使领导干部规范用权。
监督保障,建立常态化党员干部监管体系。加大对党员干部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实行分层监管,促使各级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一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管。开展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并将述廉对象延伸至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单位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对124名新提拔重用科级干部实行了廉政鉴定、廉政测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档案“五位一体”的廉政监管体系,促使干部从走上领导岗位起,就牢固树立廉政是第一保障的理念。二是加强对一般党员干部监管。实行“开放式评议部门和重点科室”机制,倒逼机关干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对村居干部监管。深入推进“123农廉工程”,完善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深化“村官直审”工作,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作者系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冯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