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作风建设中落实“两个责任”
去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着力构建常态化平台和长效机制,干部作风取得了明显改进。
明晰责任,切实发挥党委主体责任
狠抓责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身体力行,连续几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对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作风问题、消极腐败现象进行项目化集中整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全面参与、各负其责,每年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切实将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今年以来,17名区(开发区)党委书记就整治基层干部“四风”问题向全市公开承诺,整改过程向全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年中和年底两次接受电视问政,确保落实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先后出台了《武汉市领导干部“庸懒散”行为问责实施细则》、《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明确对查实的“四风”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也视具体情况追溯问责到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进一步完善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对一个单位一年内反复出现同一类“四风”问题的,除扣减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外,倒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的责任。今年以来,共对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包括一名区长和一名区纪委书记分别因未兑现公开承诺和未正确履行职责受到处理。
从严执纪,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职责
保持正风肃纪强劲势头。建立健全暗访调查工作机制,今年组织4个督查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大操大办等7类重点问题开展检查;依托人大、政协、职能部门以及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力量组成暗访工作组,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暗访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暗访653次,发现问题674个。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暗访督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凡是证据充分的,一律首先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然后根据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调查或下达督办单责成主管部门查处,要求10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结果,问题处理到位后,再通过新闻媒体对处理结果进行点名道姓的二次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案件查处情况,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约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探索“再监督”方式,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的主体责任交给各级党组织,把对作风问题的监督管理和调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交给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加强对各单位调查处理情况的检查核实,对调查不清、处理畸轻、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二次办理”,2013年,“二次办理”相关问题23件,问责62人。创新“抓早抓小”机制,落实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采取纪委约谈、委托约谈、联合约谈等方式早提醒、早告诫。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对16名市管正局级干部、11名市管副局级干部实施了信访约谈,对6名市管副局级干部发出信访了解通知书, 6个区、市直部门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信访了解事项进行了签字背书。
完善问责处理机制。加大问责惩处力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追责不搞特殊,问责不讲例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9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0人,组织处理355人,其中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88人;市纪委点名通报25起典型案件、29名责任人。严格问题处理程序,要求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查处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并以上级纪委办理意见为主,确保标准力度统一。强化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行为的追究,对履职不力、处理不严、敷衍了事等行为不仅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还视情况追究领导责任。2013年以来,5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追责处理,1名区纪委书记被通报批评。
立足长效,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
打造干部作风监督常态化平台。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武汉实际结合起来,打造由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四位一体”全媒体参与的常态化问政与监督平台,推动“两个责任”同步落实。每年初确定一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相关责任人作出公开整改承诺,人大、政协组成专班明察暗访、媒体定期曝光问题,年中、年底举办电视问政检验工作、曝光问题并限期督促整改,年底组织集中评议,综合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加强改进作风相关制度建设。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健全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了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将中央要求细化为27条执行规范;制发了禁止党员干部公款旅游,严格节会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规范市领导公务活动等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改进作风常态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共新建、修订、废止各类制度2200多项;加快制定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评体系,以科学的制度设计、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
扎实做好作风建设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教育,打造“算账明理”品牌,以武汉市查办的典型案件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巡回播放;打造“清风系列”品牌,先后举办电视小品大赛、诗歌大赛等活动,今年以演讲颂廉为主题,选择身边的勤廉典型在全市巡回演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防控,2013年起推进区委书记、区长岗位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并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党员干部廉政和作风方面的问题。拓展监督渠道,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并组织参与各类明察暗访;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平台,开设网络问政、微博问政和电视问政。(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车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