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主责须把握三个关系
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不仅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新路径,也是推进反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步。按照“三转”要求,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既涵盖了思想转变、机制创新,又明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对此,各级纪委特别是纪委书记要正确把握好三个关系,增强政治自 觉,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深化“三转”的推进路径。
正确把握分管与监管的关系。分管是局部,监管是全局。纪委书记退 出分管工作到全面监管,这不仅是职能的回归,更是站位的提升。一要遵循职权法定的原则。纪委是党内专门监督机关,不能简单地等同组织、宣传、政法等党委工 作部门。纪委转变职能、突出主业,要回到党章赋予的职责上来,紧扣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到主责上来,把更多力量 压到主业上来,切实解决职能过于宽泛、工作聚焦不足问题,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发展、集约发展。二要符合责权一致的要求。纪委退出大量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 调机构,改变以往的尴尬困境,改变过去职能泛化“大而全”现象,专心当好“监督员”,监督“裁判员”是否公正、“运动员”是否犯规,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做文 章,集中精力开展再监督,做到责权一致、职责相当,防止从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三要维护党内监督的权威。“分管”是纪委为党委担负部分主体责任,存在 定位不清、越位错位问题;“监管”则是纪委专司监督责任,凡权力触及的领域都纳入监管范畴。这就要求纪委必须是监督执纪问责主体,纪委书记必须牢固树立不 抓监督就是失职渎职的理念,当好监督者,守好责任田,维护纪委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正确把握参与与参谋的关系。参与是参谋的 基础,参谋是参与的升华。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不应局限于参与局部工作,而应站位全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监 督执纪,确保参到点子上,谋到关键处,这也是深化“三转”工作的内在要求。一是重在归位。采取独立抓、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对牵头的工作牢牢抓 在手上,对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加强监督、问责到位,确保“办事权”和“监督权”严格分开,防止将执法监察等同于执法检查、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 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局面。二是重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理念,从一般性 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把监督重点更多地从监督事向监督人转变,放在防止监管缺位上,严肃查处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等违纪违规行为;从过程参与向重在 事后问责转变,对各级党政决策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决策执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提升监督实效。三是重在作为。善于通过查办案件、处理信访举报、案后分 析整改等方式,发现工作中的疏漏、管理上的缺失等,及时提醒纠错,为党委决策把关负责,防患于未然。同时,纪委只有从参与具体工作中抽身出来,才能“旁观 者清”,更客观地为中心工作出谋划策,积极主动作为。很重要的一点是,纪委书记必须善于谋划,铆住主业抓服务,盯住主责抓创新,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真正回归到服务保障发展的“清障”与助推功能。做到这一点,就是对地方发展或部门工作最好的参谋服务,对全面深化改革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正确把握掌控与掌握的关系。掌控和掌握是责任担当的两种方式,掌控重在直接管理,掌握重在宏观把握。在推进“三转”中,纪委书记从掌控部分具体资源配置 中解脱出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关键环节的突破掌握整体工作的推进。一是体现职能强化。坚持在转变职能中强化职能。回归主业后,纪委书记不再介入具体分 管领域,而是对全面的资源配置开展监督再监督,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各项公共资源,推动公共资源配置的最优化,维护社会的公平 正义。二是体现站位明确。坚持在依纪依法定位中明确站位,围绕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纪委要突出在宏观上的掌握,紧紧扭住“两个责 任”、“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等改革重点,把监督的视野从对事的监督转到对人的监督上来,从对具体事项的监督转到对履职情况的监督上来,协助党委落 实主体责任,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防止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三是体现素养提升。纪委要全面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必须进一步放宽视 野,站位全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这些都对纪委书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纪委书记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执纪者更要遵纪守法的理念,率先垂 范、严于律己,强化底线思维,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确保“三转”落到实处。正己而不正人,势难独善其 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动真碰硬,攥紧拳头全力打虎拍蝇,抓早抓小、善治“未病”,形成监督威慑,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作者系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冯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