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党章要求把握职责定位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思路和执纪方式指明了方向。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必须回归党章要求,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围绕“一条主线”把握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围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目标,以党章为遵循,坚持纪法分开,既承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职责,既强调从“全面”出发,用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又坚持从“从严”着眼,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一寸不让。必须牢固树立纪律思维,紧紧抓住纪律建设不放,坚持以纪律为尺子,从纪律的维度思考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把“六大纪律”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反腐败斗争最前沿。
压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首先是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只有党委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齐心协力把《准则》《条例》学习好、贯彻好。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落实监督责任督促和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两项法规办事,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切实加强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围绕深化“三转”落实两项法规。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又一次深化,要求职能定位进一步回归党章“原教旨”,工作重心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向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目标进一步体现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深化“三转”必须冲着纪律去,执纪理念上要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工作重心上要从“查办大案要案”转移到“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监督重点上要从单个“树木”拓展到整个“森林”,从盯少数到管多数。自身建设上要坚持正人先正己,作贯彻落实的表率。
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症施治,精准发力。“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通过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约谈提醒制度,形成常“扯袖子”、常“咬耳朵”的工作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要对照《条例》,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执纪力度,更多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对严重违纪但不涉嫌违法的党员,要通过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职务调整等方式,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达到当头棒喝、治病救人的目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实现党纪处理与司法处理的衔接。(作者方向系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