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基层微腐败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持续跟踪问效,切实解决基层微腐败。
“三权”公开、阳光运行是解决基层微腐败的重要抓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之所以易发多发、纠而复生,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村组和社区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权力失去监控,最终导致用权任性、以权谋私。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按照“阳光透明、规范运行、延伸触角、强化服务”的基本思路,推进“三权”公开,即规范化确保群众知情权、阳光化确保群众参与权、制度化确保群众监督权。这样,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阳光化确保群众知情权。要制定权力清单,做好权力减法,公示村务居务,公开责任主体,规范办理程序,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利用宣传版面、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站、清风川汇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惠民政策、干部职权、办事程序,让事前情况、事中状态、事后结果全部让群众知情,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规范化确保群众参与权。科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每项权力的运行过程都可视可控。对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党员干部的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厘清不同层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找准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分析各个节点的内在联系,明确权力运行程序,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压缩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空间。 三是制度化确保群众监督权。要建立健全村居事务新闻发布会制度、基层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制度。行政村和社区的重大事项、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全部向群众发布,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凡是行政村和社区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拿出初步方案报上级党委批复后方可实施,把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是解决基层微腐败的基础工程。制度是基础,制度管长远。确保基层管党治党常态长效,重在用制度固本固效。要找准基层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和管党治党各项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自律机制。要以日常督查和专项巡察为抓手,不断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提前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拉起“隔离带”、筑起“防火墙”,逐步使制度的刚性约束变成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要把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放在首位,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要以区委为龙头、办事处党委为关键、村(居)支部为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体“三级联动”。要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作为工作的“路线图”和“问责尺”。
构建有效的权力监控体系是解决基层微腐败的关键。要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这一全覆盖的要求,构建基层权力运行全程监控体系。一是建立“3+1”权力监控体系。区纪委管面、办事处纪委管片、村(居 )监委会管点、特派监督员管重大事项,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始终处于监督可控状态。每逢换届选举、土地出让、重大决策等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实施时,办事处党委都要派出专项工作组或指定人员,驻村实行现场监督,签字背书、建档备案。二是探头下移、抓早抓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各办事处和行政村聘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复原退伍军人等“五老人员”担任村务居务监督员,收集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单线联系,直接向上级党委报告。区纪委和办事处纪委专管干部接到报告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三是严肃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基层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执政基础的都要严肃问责,既追究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基层党组织和“关键少数”,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纪委书记周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