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弄脏这身法袍”
——记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法官朱国强
在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朱国强是同事眼里的一棵老松树。35年来,他像苍松一样深深扎根审判事业的沃土,默默地守护着金色天平。
“将谓岭头闲得了,夕阳犹挂数枝云。”从俊朗潇洒的青年到两鬓染霜的中年,一路走来,朱国强忘我工作的匆匆步履,是对公平正义的永不厌倦;他那辆“凤凰牌”自行车的吱呀声响,是直击人们心灵深处的清廉之乐!
松之根,遒劲坚实:“既然选择了金色天平,就要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孜孜不倦地工作。”
1978年7月,朱国强走进嘉善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人民法官。35年来,他审结案件3250余件,调撤率达77.1%。
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4次、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一项项荣誉见证着朱国强一路走来的足迹。
“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是坚持,最难的也是坚持。说它容易,是因为只要愿意,人人都能做到;说它难,是因为能真正几十年如一日的,终究只是少数人。”范璐璐是朱国强的“关门弟子”,她说,别人提起她师傅,也许马上想到那3000多件的结案量和高超的调解水平,但她感触最深的,却是朱国强那全身心投入的工作作风。
2009年1月,正值农历岁末,是审理案件的高峰期。那段时间,57岁的朱国强没日没夜地扑在案子上,忙得不可开交。就在这时,嘉善法院民二庭的一名同志找到朱国强求助。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200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29户买家签订了一份店面房买卖合同,但房地产公司却将店面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打印成商住房使用年限70年。正是这一“疏忽”,将本已生效数月的合同推向了无效的边缘。
业主认为房地产公司在房价方面存在误导,一致要求对方返还原有房价的10%,而房地产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工作失误,业主如有异议可视合同无效,公司将全额退款。当时,房价水涨船高,29套店面房的市场价格早已与购买价格不可同日而语。利益的纠葛让纠纷双方深陷法律的漩涡,不能自拔。
虽然很忙、很累,但为了能让纠纷双方过一个舒坦的春节,朱国强二话不说,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
朱国强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向房地产公司解释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所以不能“一退了之”;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劝说业主不能在明知房地产公司错误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要求降价。然而,纠纷双方毫不相让,陷入拉锯战。
为尽快解决纠纷,朱国强忙里偷闲,一边挤用休息时间带着纠纷双方跑房地产市场,了解当时相同地段的店面房价格,一边从法与情两方面继续调解,终于使纠纷双方在节前以房地产公司在原房价基础上返款3%的方式握手言和。
“师傅的办公室里经常会排起长龙,有等待调解的,有要求改期开庭的,有催要执行款的,但案件再多,他也能在审判期限内结案。”据范璐璐介绍,多年来,朱国强每天工作的时间几乎都在十小时以上,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
感同身受的还有一些和朱国强打过交道的人。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宇清晰记得,1996年的一个周六晚上,十点多,就在他准备睡觉时,电话突然响起,原来是朱国强喊他一起去上海堵被执行人。“在我的圈子里,像他这样对事业充满激情的人并不多见。”陈宇说。
“我经常会请教师傅一些棘手的案件,不用多久,他就会准确地告诉我,这个案子的依据是什么,你可以在哪部法律的哪一条找到,真是神了!”范璐璐崇拜地描述朱国强对法律的精通。她说,朱国强在学习方面有着一种滴水穿石的憨直。
在朱国强的办公室,有一个工作“百宝箱”,这是他建立的一个学习箱,里面整齐地排放着一摞摞剪报。每当在翻阅报纸时看到新的法律法规、好的案例,他都会搜集起来,比照对接并且归类存放。而这样的习惯,几十年来雷打不动。“这些都是一些法官不愿用的笨方法,却成了师父提升办案质量的基石。”范璐璐说。
35年来,朱国强也不可回避地面临着如何平衡事业的追求与家庭的责任这一现实问题。他坦言,他也渴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但每当案件上手,一种无形的力量便不断地推动他去奔赴一个个特殊的使命之约。“既然选择了金色天平,就要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孜孜不倦地工作。”朱国强说。
女儿也曾怨恨朱国强常年为了工作放弃休息时间,甚至连一家人周末去公园都是奢侈。“后来,我慢慢长大,也渐渐理解了父亲的做法。社会要和谐,总得有人去付出。”朱国强的女儿说。
松之叶,繁茂旺盛:“正义的事业总得有人去捍卫。”
“你都和案子打了大半辈子交道了,就没有过厌烦的念头?”有朋友问朱国强。
“我也曾厌倦过。”朱国强坦言,每天重复同样的工作,他也觉得枯燥,但正义的事业总得有人去捍卫。
在朱国强看来,要想快乐工作,就得尝试从枯燥的工作中寻找独特的芬芳。他说,每当纠纷在自己手中化解,他仿佛看到一个个危及社会稳定的炸弹幻化为一个个和谐音符。“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满足,即便困难重重。”朱国强说。
2011年秋,朱国强接手一件案子。原、被告既是亲戚关系,又是投资伙伴关系。由于合作关系破裂,被告拒不偿还原告先前投资款,原告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接到案子后,朱国强立即打电话向被告了解情况,谁知,被告不仅直言不会还钱,还狠狠挂了电话。
碰了一鼻子灰的朱国强有些恼火,但他还是叫上徒弟一起去做被告的工作。范璐璐清楚记得,那天冷空气南下,阴雨绵绵,当他们踏着泥泞找到被告位于鱼塘边上的家时,穿着夏式制服的他们不禁打起了哆嗦。然而,凉意没有浇凉朱国强追求正义的热情。他耐心地向被告夫妇了解情况。几番周折后,终于对案情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被告那么嚣张,为什么还要大老远地跑去做工作?”范璐璐不解。“只有把情况搞清楚,做到公平公正,审判时才有底气。”朱国强说。正是有了这样的底气,案子很快便有了结果。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据范璐璐介绍,朱国强经常吃闭门羹、听难听话,但他总是默默地坚守着法官的职业道德,用热心、诚心,努力为群众打开那扇正义之窗,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每一位公民。“当事人休息,他就在屋外等;当事人下地干活,他在田间地头陪着……”范璐璐说。
“我认识当事人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到时候我给他打个电话,让他一块做做工作。”每当同事遇到难题,向朱国强求助,他们总能听到类似的回答。在同事眼中,朱国强是嘉善的“基层通”,认识村和社区的许多头头脑脑。而为了建立这些人脉,朱国强可谓费尽了苦心。
2007年,嘉善某轴承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以生产厂长章某、经营厂长顾某两人擅自拿走公司财物,抵偿公司欠他们的22万元债务为由,先后向嘉善法院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但均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起诉。章某和顾某不甘示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欠款,但因他们未到庭参加诉讼,被法院作撤诉处理。
官司没打成,却花费了好几万元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当事人双方都扬言要好好教训对方。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与朱国强没有什么关系了,但看着双方的恩怨越结越深,朱国强心里始终觉得悬着一块石头。他多次利用休息时间,找到双方当事人,劝他们化干戈为玉帛。然而,纠纷双方铁了心要跟对方过不去。
“法律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但不能成为互相斗气的工具……”朱国强锲而不舍,继续劝说,终于使双方当事人的心理防线有了些许松动。“你们都是公司骨干,理应戮力同心,一起创造公司美好的未来……”朱国强趁热打铁,因势利导,终于融化横亘在当事人之间的坚冰。曾经的朋友再次握手言和,也都成了朱国强的交心朋友。
松之干,傲然挺立:“摆得正、心不贪!”
“现在都说金钱万能,当你碰上这样的‘好事’时,一定要扪心自问,同样辛苦挣钱,凭什么别人要把自己的钱送给你?很多事情看似复杂,其实很简单,只要自己摆得正、心不贪,就不会有‘礼’难还。”身为法官,朱国强常常面对这样那样的诱惑,但在穿上法官服的那一刻,他便坚定了心中的信念:“绝不弄脏这身法袍!”
正是有了这种信念,每逢熟人为了案子请他吃饭、送他礼物,朱国强一概不“接招”。多少有些不近人情的朱国强逐渐被疏远。“有一次,我在街头遇到一位要好的朋友,便主动上前打招呼,但对方却视而不见。后来,我才记起,之前他找我帮忙,我没‘买账’。”说起自己的处境,朱国强一脸苦笑。然而,这一切从未动摇他公正司法的心。
2010年上半年的一天,朱国强一个身陷虚假诉讼纠纷的朋友找上门来。“老朱,很多时候不需要太认真。”来人说着便递出一个红包。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认真,但法律一定要认真。”诱惑当前,朱国强义正词严。坦荡,是朱国强人生的一面旗帜,他的这种“认真”早已为当地法律界熟知。与他打过交道的律师这样评价他:“在原则问题上太倔了!”
“朱国强是我最佩服的法官之一。我们同行经常在一起交流,案子到他手里,我们绝对放心!”浙江嘉深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宏敬佩地说。
朱国强不仅对糖衣炮弹免疫,还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时至今日,朱国强清晰记得那惊险的一幕。那一天,一位当事人找到他,请他在判决时给予关照。也许早就料到朱国强不吃这一套,在被拒绝后,来人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长约4寸的尖刀,摆出架势,要与朱国强同归于尽。朱国强惊出一身冷汗,但很快平静下来。只见他冷静地为当事人倒了一杯水,以同为孩子家长的身份开导他、安慰他,终于使那人痛哭流涕地扔掉刀子。
与工作中的正气凛然相比,生活中的朱国强显得有些“小家子气”。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同事都买了汽车,但他却每天精神抖擞地蹬着伴随他多年的“凤凰牌”自行车上下班。虽然已经60岁了,但车上的背影仍然坚挺、刚毅,一如他这些年在司法战线上拼搏奋斗的身影:无论聆听当事人多么琐碎、无用的争吵,坐在审判席的他无怨无悔;无论风吹雨打日晒,奔走在取证路上的他无怨无悔……
在即将退休的日子里,一些敬佩这位老法官的年轻人喜欢找朱国强谈谈心、聊聊天。看着眼前那些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朱国强常常感慨满腹:“多么希望自己还能继续和年轻人一起在审判一线上奋战,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尽一份力。”(潘子菁 朱逸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