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红玲:在磨难中坚守
“生活的磨难是对自己的考验!”
在磨难中坚守
——记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魏红玲
李方来 余喜军
她身患癌症,唯一的女儿也在车祸中丧生。然而,痛彻骨髓的人生打击并未将她击倒。她将悲痛藏于心间,在磨难中坚守。她就是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魏红玲。
“人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是魏红玲的座右铭。自2002年从事侦查监督工作以来,她便一心扑在工作上,甚至常常把案子拿回家里做。“一到晚上,家里的电脑就会被她霸占。”丈夫的抱怨饱含着对妻子的心疼。
长期超负荷的工作使魏红玲的身体亮起了“红灯”。2007年,魏红玲被查出患有宫颈癌,接受了子宫切除手术。医生嘱咐她一定要在家休息3个月。然而,术后不到1个月,她就回到了工作岗位上。理由很简单:“我放心不下手头的工作!”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身患癌症仅仅是魏红玲不幸的开始。2008年3月2日,更为沉重的一次打击迎面而至:她的女儿在车祸中遇难。
“这一切都是命吧!”魏红玲轻轻地叹了口气,讲述了她心中永远的痛。女儿去世前,魏红玲曾到武汉出差,但因时间紧,没能和在武汉读书的女儿见上一面。魏红玲回大悟不久,女儿给她打电话:“妈妈,你抽个时间给我买件棉袄送过来吧。”然而,由于工作忙,分身乏术的魏红玲只能让女儿自己先去买一件。“我真是太傻了!怎么就没想到这是女儿想我的借口啊!”回忆往事,魏红玲泣不成声。周末,女儿思亲心切,乘车回家,却不幸遇难。在此后的一个月里,魏红玲把自己锁在家里不见外人。可她最终说服自己:生活的磨难是对自己的考验!
魏红玲到单位上班了,却发誓不再承办交通肇事案件。因为,女儿的去世成了她心中挥之不去的痛。然而,没过多久,她便自毁誓言。“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肇事者交通事故的危害。”从此,魏红玲的肩上又多了份说教的责任。
青竹沐雨枝愈翠,杜鹃泣血花更红。魏红玲身患绝症,却能够坦然面对人生;她痛失爱女,却能够凤凰涅槃。“她将伤心和泪水留给自己,展现给人们的是一个更加称职的检察官。”魏红玲的一名同事佩服地说。
2008年9月,大悟县查获建县以来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这个案子太复杂,涉及的人又多,最好不要接。” 当公安机关把这个涉案数十人,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多项罪名的案件交到魏红玲手里时,一些朋友好心劝她。
“不把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我们的工作就失去了意义!”魏红玲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坚定地认为越是这样的案子,她就越应该接。
案件错综复杂,卷宗堆积如山,审查批准逮捕的难度可想而知!然而,仅仅用了5天,魏红玲就完成了长达3万余字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并作出了批准逮捕9名犯罪嫌疑人、追捕2人、不捕1人的意见。当检察长拍着桌子说她“好样的”时,连续奋战5天5夜的魏红玲已经累得精疲力竭。
由于手握审查批捕、立案监督等重权,魏红玲常常面临“案件一沾手,说情人不离门”的情况。对此,她有自己的原则:不唯情、不唯钱、只唯法!
2009年,魏红玲刚接手一件案子,一位老朋友便找上门来:“他是我的亲戚,能不能关照一下?”
魏红玲知道,只要在审查逮捕意见中稍带倾向,案件就会出现不一样的结果。但为了心中对正义的坚守,她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老友。
“魏红玲办案只唯事实说话,从不为其他因素所左右。”副检察长陈德稷被下属的“执拗”劲儿折服。他说,正是有了这种秉公执法的信念,魏红玲先后办理刑事案件近300件,无一件错捕漏捕案件。2009年,她当选“湖北省先进检察官”。同年,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