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道义铸天平 执法为民写春秋
——记全国模范法官王永涛
图为王永涛(左)走进田间地头宣讲十八大
图为王永涛正在耐心进行调解
沂河浩浩,见证着沂蒙大地上无数热血沸腾的故事;蒙山巍巍,记载着这片热土上无数正义的誓言。山之下、水之滨,新时期的沂蒙法官们用青春书写着公平和庄严。今年41岁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法庭庭长王永涛就是法院系统涌现出的杰出代表,他扎根基层法庭十八年,用真情、智慧调处各类纠纷,不但办案快、办案多,而且调解率高、群众满意率最高,被誉为“用法理诠释沂蒙精神的新型法官”。
出身农家,从小就深受沂蒙精神熏陶的他,始终怀着对沂蒙百姓的无限深情办案,被群众亲切的称为“沂蒙包青天”。8年来,他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000件,无错案、无信访、无投诉;他连续多年年办案500多起,最多一天调处8起纠纷,被同行誉为“办案状元”。他探索总结的以“麻绳要从两头破”为核心的“四三三四”调解法受到司法界充分肯定,多次受山东省法官学院之邀作专题报告,成为山东省法院“法官教法官”的第一批基层法官教员,被业内誉为“智慧型法官”。
近年来,王永涛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2012年,他光荣的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一颗热心,让群众时刻感受司法温暖
“一个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如果在这一次与司法的接触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就会产生对法院、法律和整个社会信心的动摇。我们要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树立对法治的信心。”王永涛深知,只有怀揣一颗热心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公正地裁判每一个案件,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用真心交流,以情感浇注。”这是王永涛做群众工作的体会。
王永涛为何有如此体会呢?这还要从他上高中的时的一件事说起。因为家庭经济比较拮据,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每年的寒假,他都是自己批发点烟花、爆竹摆地摊卖。记得有一年冬天,天气特别的冷,到了正月十四了,烟花还剩下好多没卖出去,他和哥哥就商量第二天一早去临沂市里卖,为了争取占据有利地势,第二天早上刚刚五点多,他和哥哥骑着车子赶到了市里,一直在寒风里等了两三个小时,太阳刚刚出来,稍微感觉有点温暖了,这个时候,执法人员来了,因为占道经营要求他们搬离,他和哥哥还没来得及挪动摊位,一个执法者过来抬起一脚,把烟花摊踢翻了,烟花撒的满地都是,当时,又冷、又焦急、又委屈,王永涛和哥哥含着泪水在地上抢散落的烟花。就是这一脚,让王永涛记到了现在,也许会记一辈子。后来,进入了法院,自己成为了一名法官,这一幕时刻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他经常这样想,法官的一言一行也会让诉讼群众记一辈子,所以,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对待群众就要像对待自己的兄弟、父母一样,投入真挚的情感,永远怀揣一颗热心去工作。
60多岁的杜元林老人是半程镇的一位普通村民。几年前,他在工地打工期间,因楼房倒塌受伤,导致右眼球缺失、左胫骨骨折,花费医疗费数万元。被包工头作为赔偿义务人却拒绝支付费用。老杜起诉到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包工头赔偿老杜各种损失11万多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既然举家搬迁,长时间躲避。而老杜由于治病不但不能继续劳动,还欠下了了许多债务,老伴身体也患有多种疾病。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他的遭遇一直牵挂在王永涛庭长的心头,他急在心里,又感到有些无能为力。因为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了执行措施,始终无法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2013年7月份,王永涛把老杜的情况向驻地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多次协调镇政府、民政部门和村委,最终,在他的努力下,当地有关部门给杜元林办理了困难低保,同时,他利用刚刚开通的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系统,正在将此案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承诺一定要给老杜讨回公道,将赔偿款执行到位。这位朴素的老人激动的逢人便说:王庭长真是一个为咱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的好法官!
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时,经调解,被告赔偿原告咸金勇35万元,当庭履行。此后,因一级伤残的咸金勇一直不能生活自理,家庭比较困难,王永涛把他作为帮扶的对象,每次逢年过节,他都带着法庭干警,送温暖,米、面、油和慰问金……不仅让咸金勇一家深受感动,就连当地群众也从心里夸赞“王庭长是老百姓的贴心人”。王永涛常常在想,老百姓其实很容易满足,有时只要我们的一个微笑,都能打动他。只要我们能时刻装着诉讼群众,一定会换来他们的信赖和支持。
王永涛用一个法官的高度社会责任心和热情洋溢的爱民之心赢得了人心。他在法、情、理中感动着沂蒙人民,同时也被沂蒙人民感动着;他因深得人心而获得了强烈的感召力,同时也获得了自身最珍贵的司法公信力。
一颗细心,让当事人在辩法析理中解怨
别人都说他是个细心人,但他的细来自于深厚的法学理论、审判实践和社会经验。由于长期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他熟习农村,了解农民,深谙乡俗,善于调解,成功地化解多起矛盾纠纷。“生活就像一团麻,经常会有解不开的死疙瘩。作为法官,就是要善解死疙瘩。”王永涛经常这样说。
法不讲不知,理不辩不明。案件当事人大多数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把法讲明,把理说透,很多纠纷都能化干戈为玉帛。王永涛在丰富的社会阅历、宽泛的知识面、敏锐的洞察力使他在工作中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在审理一起因解除婚约关系引起的返还财产纠纷案件时,男方主张订婚时给付女方购买首饰、衣服以及“压腰钱”等共计20000多元,但仅提供了7000余元的首饰发票,其它的女方则以男方无证据支持为由全部否认。看到一辈子积攒的血汗钱即将化为乌有,男方母亲当时气的昏厥在法庭,醒来后哭着让王法官凭“良心”去裁判。根据多年经验,王永涛初步推断男方的主张应该是真实的,庭后他并没有急着单凭证据下判,而是从老百姓最看重的“良心”入手,不厌其烦地多次做女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女方承认并退还了彩礼钱。
“我们既然不能完全摆脱人情,那就正确面对,合理地利用好这些优势资源,帮助化解矛盾。”这是王永涛善用的又一调解法。他善于挖掘当事人之间的“情”,同时又注重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诉讼群众的思想中,做工作时和风细雨,沁入人心,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威慑“力度”,又体会到人文关怀的“温度”。有一年春天,70多岁的王刘氏因赡养问题将几个子女告上法庭。庭审中,老人痛诉大儿子和儿媳妇不孝,双方各执一词,情绪都很激动。法庭调解时,王永涛打开审判庭窗户对几个被告说:“这就是王祥卧冰求鲤的孝河,我和你们一样,都是喝孝河水长大的。在这条河边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我都为你们感到羞愧!”王永涛的一番话,说得被告惭愧的低下头,一场家庭纠纷淡然化解。
每当有人问起如何化解了这么多的矛盾纠纷时,王永涛总是这样说,“心结要用心去解,麻绳要从两头破”,只要心底无私,用真心去交流,以情感来浇注,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一颗公心,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公生明,廉生威。王永涛认为,公正办案,维护司法权威,是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是法官应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也是公正司法的最根本保证。
王永涛经常说,法官的职业其实最基本的是个良心的工作,有些事情,你可以不必这么上心,但这往往会给群众带来很大的伤痛。因为心存着这样的善良和高度的责任心,在面对良心和常规执法上,王永涛宁愿遭到朋友误解,也要出力不讨好的去找出真相,还涉诉群众一个公道。
有这样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胡某在开庭前将15000元现金偷偷塞到了王庭长办公室的沙发底下。此后他的案子经过王永涛庭后多次调解,被告最终同意赔付原告全部损失,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案结那天,王永涛在原告走后,单独把老胡叫到办公室,他把15000元拿了出来。老胡很愕然,问:“事情都处理完了,我们也很满意,你怎么还提这事?”
王永涛先将钱塞进他手里,然后才说:“案件没有结果之前,我想退你也不会要,你们接受了调解,就是对我工作对大的支持,我想轻轻松松的做一名人民法官,请你理解。”面对一脸亲和的王永涛,老胡半晌无语,事后他大发感慨:“人家王法官不贪不图的,廉洁办案还不求回报,真是难得!”
“迟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王永涛经常这样说。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尽快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王永涛几乎放弃了所有的节假日,放弃了许多与亲人团聚的机会,把所有的心思全用在了审判工作上。对家庭他有的只有愧疚:父亲是个普通的煤矿工人,常年有糖尿病,母亲是个朴实的农村家庭妇女,家境经济一直比较拮据。妻子从95年下岗至今,只靠他一个人的收入照顾家庭和父母……
一颗责任心,让党和人民放心
责任是能力中的核心能力。王永涛无论是做书记员、审判员、还是庭长,他坚持的理念就是对工作负责,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作为庭长,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他深知率先垂范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求实创新是推进部门工作的不竭动力,创先争优是激发干警工作热情的必要手段,团结协作是做好部门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此,他不断探索案件审理的新机制和新思路,善于总结,勤于探索,是王永涛法官的又一特点。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他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办案方法,练就了一身又好又快打硬仗的基本技能。将调解贯穿“庭前、庭审、庭后和判后”四个环节;抓住“利益平衡点”、“感情契合点”、“化解突破点”三个节点;侧重案情复杂、证据不足、情法交融的三种类型;把握与多元调解、风土人情、法制教育、及时判决四个结合。这就是他所创造的“四三三四”调解法。
王永涛常说“调解不仅是一种工作技巧,更是一门情感艺术。只要你真心投入,没有解不开的扣”。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告要求被告偿付拖欠的原料款25000元,被告以原告所供原料有瑕疵给其造成损失10000元为由拒绝支付全部货款。通过调查举证他发现原告所供原料的质量确实存在部分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如果不考虑被告提出的这一主张,被告在心理上很不平衡,双方也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后经进一步了解情况,王永涛判断出双方在20000元左右能够接受,找到这一利益平衡点,便分别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被告给付原告19500元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有所体现,满意而归。
王永涛就是本着“让乡亲们不花冤枉钱、不破冤枉路、不输冤枉理”的理念,用真心去交流,以情感浇注的调解方法,在其经办的案件中调解、和解、撤诉率达到70%以上,而婚姻家庭类的民事案件调撤率更是达到85%之多。更为难得的是,在王永涛办案的18年中,他审执结的5000件各类案件中,无一矛盾激化、无一涉访,无一错案。
2013年春节前后,刚刚从十八大会场回到家乡,王永涛按耐不住急切的心情,立马走进校园、厂矿社区、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宣讲十八大精神,第一时间把党的声音带回沂蒙大地!
拂去疲惫,抖擞精神,把成绩和荣誉悄悄地装进行囊,人们又看到王永涛这位优秀的人民法官在奔波着、忙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