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化解笑谈中
——记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斌华
李斌华(左一)走访当事人。
李斌华在福建省顺昌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了20年,经手立案的各类案件数以千计。2012年11月,李斌华从立案庭调到民事审判第二庭主持工作。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去年以来调解结案48件,将纠纷化解在诉讼外,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2013年3月,城西村70多岁的林老太来到顺昌法院,要跟儿子打官司:“我将房子给了儿子,儿子现在不给我钱,我没钱吃饭了,他不养我……”耐心听完林老太的诉说,李斌华当即向社区居委会主任核实情况。此后,李斌华用了一周时间,联合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共同做林老太儿子方某的思想工作。李斌华还亲自打电话给方某:“你要明白,付赡养费是你的法律义务,再这样下去,法院会判你强制执行的,到时你输了官司还丢了名声,想想划不划算!”李斌华的苦口婆心感动了方某。几天后,李斌华收到了反馈,方某不仅付给林老太赡养费,还经常去看望老母亲了。
调解完这桩纠纷之后,李斌华深有体会地说:“司法调解要以人为本,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亲朋矛盾进入诉讼程序,减少诉讼成本,不伤和气。”
李斌华坚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司法调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活保障和法律服务。
老余是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和他一起在顺昌打工的还有另外74名农民工,他们的工资被工厂拖欠。眼看就要过年了,农民工们心急如焚。李斌华热情地接待了老余等人。当得知农民工没有被欠薪的证据时,李斌华就指导农民工如何取证,并建议他们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农民工们取得证据后,李斌华凭着证据做好欠薪企业的思想工作。很快,75名农民工如数得到了65万元的工资。拿到钱的那一刻,农民工们激动不已。
“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最高理念,也是全社会不懈追求的目标。案件调解同样要体现司法公正。”李斌华在调解纠纷中坚持这一理念。
2012年12月21日,李斌华接手了一个房屋租赁纠纷的案件。房客张某3年前开始租房东吴某的店面做生意,月租3000元,每年租金涨10%。3年后,张某看着隔壁店面都没涨价,心有不甘,不想续租了,却又不肯退房,一拖就是一个半月,被房东告上了法庭。李斌华的一位同事介绍说:“这种案子非常简单,房客违反租赁合同,证据确凿,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判掉,房客要是继续赖下去,交给执行庭去执行就是了。”而李斌华不这样认为。她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给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她劝张某:“我知道你咽不下这口气,但是这个官司打下来,你必输无疑,到时候你要承担一些诉讼费用,此外等判决下来,还要几十天,这段时间你给房东造成的损失不仅照样要赔,更重要的是,你还留了个输掉官司的案底,这可以在网上公开查到,对你今后做生意影响不好……”她又对吴某说:“当初你俩签合约的时候,大家都以为这个地段会发展起来,现在你看看,这里多荒凉、多偏僻,你能找到一个每月付你3000元的房客,已经算幸运了。打了这个官司,传出去,你的店面更不好出租了,这个案子尽早解决,对你们双方都好……”最后,房客和房东达成了调解协议,房东减免了部分租金,房客当即一次性支付,很快搬了出去。
通过司法调解实践,李斌华认为调解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司法能力的综合。司法调解的方法就是明晰法理,正确引导,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和为贵,和解结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由于工作出色,李斌华先后被评为顺昌县优秀公务员、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范仁碧 雷志良 张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