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比一颗正能量的种子”
——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詹红荔
詹红荔(左)与一位失足少年谈心,鼓励他走出阴影。张国俊 摄
2013年12月中旬,参加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后,詹红荔从北京回到到单位,就埋头处理案件。“这段时间大部分在外地出差,心里最记挂的是这些新生少年。”詹红荔说,“组织上给我各种荣誉,我很感激。但这都不属于我个人。我把奖金都拿出来,建立挽救失足贫困青少年基金,希望能让新生少年得到更多帮助。”
詹红荔,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10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
获得了许多荣誉的詹红荔说:“我好比一颗正能量的种子,播撒到你们中间,再通过你们传递出去;传递模范正能量,没有休止符,我将一如既往做一个‘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宣传者、践行者。”
传递关爱孩子正能量
作为母亲,作为曾经的少年庭庭长,如今的副院长,詹红荔深知一个孩子身上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孩子的痛苦与失足,必将让更多的人不得不背上沉重的包袱。在詹红荔身上,我们看到的不再是简单的机械断案,而是一名法官心系孩子,真正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良知去教育、用行动去挽救每一名失足少年。
有个叫小沈的少年犯,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与奶奶共同生活,初中还没毕业就辍学跟随村里的一个泥瓦匠当学徒。
2004年6月的一天,回到家中的小沈发现屋里满地狼藉,被砸毁的家具四处散落。因为奶奶与邻居的口角,邻居竟欺负到家里,怒火涌上心头的小沈冲到邻居家,将邻居打成轻伤。
“等出去后,我还要砍死他全家!”面对小沈的咆哮,詹红荔没有生气。到看守所看他之前,詹红荔已走访了小沈所在的村委会和小沈的师傅。她知道从小缺少关爱的小沈,内心充满孤独、狂躁,缺乏安全感。
在这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看守所里常常能看到詹红荔与小沈会面的身影。她带来励志书,鼓励他面对未来的人生。一次,细心的詹红荔发现小沈有些站立不稳,面颊发红,额头也有些烫人。她赶紧找来医生为小沈诊治。无微不至的关怀温暖了小沈的心,他终于向詹红荔敞开心扉:“我恨我的爸爸妈妈,他们只知道赚钱,真希望您是我妈妈。”这样一句话,让詹红荔找到了重塑心灵的药方——让他感受到家庭的爱。
庭审时,詹红荔特地请来小沈常年在外打工的父母,还有他敬重的舅舅、姑姑和老师。詹红荔让每个人在庭上向小沈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希望他能知错就改。在庄重的法庭上,这一字一句都显得特别有分量,一下子击中他的心。小沈跪在父亲面前承认了错误,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后,他被判处管制。如今,小沈已是自家建材店的顶梁柱。在给詹红荔的信中,他写道:“詹妈妈,您不仅挽救了我,您更是给我们全家带来幸福的恩人!”
传递爱岗敬业正能量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詹红荔审结500多起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先后化解了40多起敏感性、苗头性案件,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帮助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
对领刑后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詹法官不称“少年犯”,而是称“新生少年”。“这些新生少年分散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果没人关心,有些可能会故态复萌。他们的自尊心又很强,理解和支持对他们的成长十分关键。”她说。
为了让失足少年重获新生,詹红荔组建了“新生少年服务队”,带领他们开展公益活动。在汶川大地震期间,“新生少年服务队”组织了赈灾晚会,为灾区孩子募捐到爱心款项7万多元。当闽北遭受特大暴雨洪灾时,“新生少年服务队”打着鲜红的旗帜,跟着詹妈妈上街清理淤泥,帮助灾民做好事。为了更好地让孩子们融入社会,詹红荔为“新生少年”建立起档案,详细记录了300多人的生日、犯罪动机和原因、家庭状况、性格特征以及感化点等。从2004年成立至今,服务队队员已有166人。他们平日互相交流、互相关心,定期去福利院、孤儿院等从事公益活动,迄今无一人再犯罪。
对被判刑或管教的青少年,詹红荔真情帮教;对在校青少年更是精心呵护。她探索出一套包含预防、惩治、帮教等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开通了延平区青少年维权热线,解答咨询求助电话1800多个,在全市20多所学校主讲法制教育课,受教育学生达到3万多人次。
年轻人喜欢网上聊天,詹红荔特地申请了QQ,并取名为“快乐的兔妈妈”;年轻人反感说教,詹红荔就组织一些“模拟法庭大赛”、“漫画大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让他们身临其境地去体验……她组织开通了“延平区法院青少年维权热线”,3年来共接到求助电话180多个。在“维权热线”的帮助下,有12名问题少年重回课堂,还有4名少年在犯罪边缘被拉了回来。
她用自己的辛劳,终于换来了严肃的司法精神和无私的敬业奉献的完美统一。
传递社会和谐正能量
未成年犯罪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复杂和影响巨大的是它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强烈破坏性,处理不好,家庭破碎、矛盾激化,给社会添加一个个不和谐的减号。詹红荔常说:“一位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她用行动为社会增添一个个和谐的加号。
经过多年苦苦探索论证,由詹红荔草拟的《南平市延平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南平市延平区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意见(试行)》由延平区政法委下发。
“之所以要提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就是为了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挽救,有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和成长,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詹红荔解释说。
当被问到“犯罪前科消灭”后最想做什么的时候,首批“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受益者小余不假思索地回答:“想入党。我要成为一名像詹妈妈那样的党员,为更多的人做更多的好事。”
传递清正廉洁正能量
2006年10月的一天,案件中被告人小卢的父亲来到詹红荔的办公室。“您一定要查清楚,我儿子只是在一旁帮腔,没下重手啊。”情绪激动的老卢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装有3000元的大红包塞给詹红荔。
詹红荔推开红包说:“老卢,你这样做不好。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案件我们一定会公正审理的。”
“不收钱,这回完了。”老卢脸上满是痛苦和无助。
看着老卢的表情,詹红荔觉得揪心,她要老卢将钱用在赔付受害者的医药费上,去取得受害者的谅解。
后来,在案件中所起作用较小的小卢得到了从轻处罚。
之后,老卢遇有人打官司,都劝人家不要去送礼,去找詹法官。“詹法官是真心替我们老百姓考虑的好法官!”老卢说。
法中有情,大爱无声。詹红荔传递“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正能量正当进行时……(叶维达)